招标
延安市养护处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8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zc2023-046
预算金额280万元
招标公司延安市养护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集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俊杰18691191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C2023-046
项目名称: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年度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2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2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请于发售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养护处
地址:北滨路60号
联系方式:13409119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集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上城华府二期一号楼一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18691191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俊杰
电话:18691191789
陕西集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C2023-046
项目名称: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使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0 | 2,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年度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新区能源小区A区12号楼一单元2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2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2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请于发售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养护处
地址:北滨路60号
联系方式:13409119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集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上城华府二期一号楼一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18691191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俊杰
电话:18691191789
陕西集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市区人行道、广场及其它零星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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