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省偃师市面粉厂关于偃师市面粉厂“住宅楼外墙装饰改装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偃师市面粉厂,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面粉厂“住宅楼外墙装饰改装工程”项目;
2.2 审批编号:偃政采【2018】149号;
2.3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077号
2.4 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2.5 最高限价金额:570328.00元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1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12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开标时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4、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具有上岗证书;
3.5、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
3.6、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
3.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且随时可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8、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9、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磋商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磋商文件工本费300 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偃师市面粉厂
联 系 人:王志红 电 话:0379-67711213
地 址:偃师市民主路43号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 系 人:陈桂景 电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
8、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