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航班不正常旅客食宿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1 项目名称:航班不正常旅客食宿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201207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家) |
房型限价 (单位:元) |
餐食限价 (单位:元) |
车辆限价 (单位:元) |
航延(不含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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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挂牌五星级(含)酒店或携程评钻5钻(含)以上的酒店 |
0 |
不高于340元/间/天 |
旅客餐食不高于: 航延早餐20元/人 午餐、晚餐45元/人 宵夜20元/人 |
15元/人/往返,报价含车辆全险。 (含车上人员责任险) |
2 |
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的酒店 |
1 |
不高于260元/间/天 |
旅客餐食不高于: 航延早餐15元/人、 午餐、晚餐40元/人 宵夜15 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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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的酒店; |
8 |
不高于240元/间/天 |
旅客餐食不高于: 航延早餐15元/人、 午餐、晚餐35元/人 宵夜15 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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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车辆为附加项目,不作为必备条件,但会影响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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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交货/服务地点 |
交货/服务时间 |
1 |
航班不正常旅客食宿服务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
服务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半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供应商具有《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为合作模式的,提供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
2.5供应商报价不高于携程网同等房型日常售卖价(特价房除外),针对前期合作过的酒店,价格不超过前期合作价格(提供与南航上一期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在携程登记酒店且未合作过的酒店不高于提供给同类型业务单位的合作价格和同房型日常市场价格(提供相关复印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具备用餐的中、西餐厅或自助餐厅,能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自营或合作餐饮单位,需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及现场照片、承诺函)
2.7本次公开竞价为框架采购,采购人发出的预算金额仅为在框架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采购人向竞价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竞价人在本次框架采购中成交,竞价人承诺:同意本框架合同不作为采购人向竞价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采购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成交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单位违约责任。
2.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9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10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11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2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迎宾大道17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翦彩虹,0371-68518017
EMAIL:jiancaihong@csair.com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迎宾大道 17 号南航地服楼209室
联系电话:0371-68518017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企管部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迎宾大道17号南航办公楼321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518633
阶 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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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