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
  3.项目地点:茂名市电白区大放鸡岛
  4.项目情况:《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农业农村部批复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18年度中央财政渔业油补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人工鱼礁建设补助资金2500万元;2023年2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同意调整广东省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范围的函》,批复同意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进行。2023年2月下旬,我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招标计划。2023年4月6日区政府二届111次常务会议同意启动广东省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二、代理内容
  本次服务的内容为《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服务要求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承担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及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和接受申请资料,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工作。
  三、代理费标准
  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报价10.12614万元。
  四、报名条件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必须具备可以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成功、符合所规定的审查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单位。
  3、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意识。
  4、业绩要求:必须有承接过渔业相关采购代理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
  五、提交材料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并附上述网站截图);
  3、业绩证明材料: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
  六、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
  2、地点:电白区水东街道办新湖路71号旧办公楼四楼。
  3、联系人:何先生,电话:5139003  15813011108;
  陈小姐,电话:5139003  13580056626。
  七、选择办法
  对采购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并在审查合格的代理单位中择优确定一家为该项目的采购代理单位,并在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定公告在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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