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四分部混凝土浇筑劳务(2024年第一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60.4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409-07672
预算金额60.4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199459234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四分部混凝土浇筑劳务(2024年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409-0767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四分部混凝土浇筑劳务(2024年第一批次)采购项目

2.3最高询比限价(采购预算):604,222.50(大写:陆拾万肆仟贰佰贰拾贰元伍角

2.4采购内容:

分项项目

使用部位

单位

计划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

最高询比限价(元)

备注

劳务用工

混凝土浇筑

805.63

750

604,222.50


注: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询比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专票)。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投标人报价包含以上各分项施工的劳务用工,自带机具设备、脚手架、模板方料、支撑等措施材料、部分材料及辅助材料等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国家、黑龙江省及行业标准

2.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8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安全相关规定。

2.9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F1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为企业的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为企业的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9月01日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准,查询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或者不限制时间,不得限制省份。

3.6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询比均无效。

3.7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09300900分至202410110900(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在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40900分;

供应商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询比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或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9.其他说明

9.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3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G332光宇小区西侧约130米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9945923400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0451-5115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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