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板材无铬钝化液半年标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成都板材无铬钝化液半年标(PGCDBCHGXHD240730146681)采购人为攀钢集团成都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管理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成都板材无铬钝化液半年标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要求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供应商≥200 万元、流通型供应商≥100万元。3)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未在采购方禁入名单(含黑名单)内,凡名单内的单位参与报价的,作否决处理。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攀钢集团成都板材有限责任公司供销管理室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工业开发区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
联系人: | 罗倩 | 联系人: | 熊仲夏 |
电话: | 028-89303535 | 电话: | 028-87708896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1.在满足要求前提下,总价最低中标。2.本项目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或代开)。 3.本项目要求必须填报商品品牌。其它说明:兴赛尔、帕卡、迪赛。1)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能够满足询比文件规定的技术、质量、交货期、交货地点、服务、付款条件等要求,供应商报价合理,采购方与总价最低不高于预测价的供应商直接成交。若报价总价一致且报价低于预测价时,按报价供应商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报价时间在先者成交。2)若最低报价超过预测价,由评审委员会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要求总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优惠报价,如供应商优惠报价后报价低于预测价则推荐成交;如优惠报价后仍超过预测价,由评标委员会给出结果,交委托方定标确定。3)本招标项目投标最低价格应在委托人承受范围内,否则委托人有权否决。4)响应方不足2家则直接流标并给出《招标情况说明》。5)后附《攀钢集团成都板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物资明细表》是委托书的一部分,具有和委托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024年07月30日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