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选取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8:19:54】
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广西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公开选取,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选取要求:
1.项目地点:桂林市雁山区
2.项目基本情况:生态修复河道长5.644公里。生态护岸修复3段总长1.65公里(左、右岸);岸坡稳固修复总长7.974公里(左、右岸);岸坡截流修复总长452米(左、右岸);生态沟渠修建60米。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水生植物栽约11977平方米,河道清淤总量约44182立方米,生态湿地(生态浮岛)533平方米;生态护岸工程完成高性能植生植物垫约4950平方米,仿生木桩13200根;生态岸坡稳固工程完成高性能快速组建生态植物垫约17185立方米,高性能植物垫约6874平方米:植生笼68740平方米:岸坡截流保护工程完成
3.选取内容范围:施工招标代理
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60工作日
5.选取价格:160000元
二、选取时间:见下方附表“选取规则”中的选取起止时间。
三、中介机构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选取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选取。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 12:00:27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选取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择优选取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梁海青
联系电话:17777328979
联系地址:桂林市雁山区
项目委托单位: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选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8:19:54】
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广西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公开选取,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选取要求:
1.项目地点:桂林市雁山区
2.项目基本情况:生态修复河道长5.644公里。生态护岸修复3段总长1.65公里(左、右岸);岸坡稳固修复总长7.974公里(左、右岸);岸坡截流修复总长452米(左、右岸);生态沟渠修建60米。主要包括水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水生植物栽约11977平方米,河道清淤总量约44182立方米,生态湿地(生态浮岛)533平方米;生态护岸工程完成高性能植生植物垫约4950平方米,仿生木桩13200根;生态岸坡稳固工程完成高性能快速组建生态植物垫约17185立方米,高性能植物垫约6874平方米:植生笼68740平方米:岸坡截流保护工程完成
3.选取内容范围:施工招标代理
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60工作日
5.选取价格:160000元
二、选取时间:见下方附表“选取规则”中的选取起止时间。
三、中介机构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选取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选取。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 12:00:27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选取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择优选取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梁海青
联系电话:17777328979
联系地址:桂林市雁山区
项目委托单位:桂林市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选取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选取起始时间 | 选取结束时间 | 选取价格 | 选取类型 |
1 | XM01142411280004 | 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雁山段)项目 | 2024年11月29日 08:00:27 | 2024年12月04日 12:00:27 | 160000元 | 择优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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