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0922210200000627-XM001
二、项目名称: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林地树木伐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78.88166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创佳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国际种业科技园区聚和七街2号-43
中标金额:378.881668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创佳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国际种业科技园区聚和七街2号-43 | 911100005657760092 | 378.881668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创佳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林地树木伐移项目 | / | 1 | 378.881668万元 | 378.881668万元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名称: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林地树木伐移项目
施工范围: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林地树木伐移项目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吕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慧兰、范成强、杨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52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
联系方式:刘工,010-69842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鸿基名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泉港1号楼1709室
联系方式:赵工,6495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64959692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序 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综合说明 | 项目名称: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林地树木伐 移项目 项目编号:HJMY-22-011 采购内容:绿化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项目地点:门头沟区辖区内的妙峰山镇、王平镇、雁翅镇 工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的等级要求:《北京市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达标(合格)标准。 砍伐手续:已经取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砍伐相关手续。 |
2 |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 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 态(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 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8)、近三年内具有 250 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或树 木伐移项目业绩;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
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
3 |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 资格后审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 3797468.41 元元 控制价:人民币 3797468.41 元 响应报价超过控制价按磋商响应无效处理。 |
5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自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之 日 起 9 0 日 历 天 。 |
6 | 响 应 文 件 份 数 | 一 份 正 本 , 二 份 副 本 。 |
7 | 现 场 踏 勘 | 本 项 目 不 组 织 现 场 踏 勘 |
8 |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 地 点 | 时间 :2022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8 |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 地 点 |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泉港 1 号楼 1709 室 |
9 | 响 应 文 件 开 启 时 间 、 地 点 | 时 间 : 2022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9 | 响 应 文 件 开 启 时 间 、 地 点 | 地 点 : 北京市朝阳区金泉港 1 号楼 1709 室 |
1 0 | 响 应 文 件 编 制 及 装 订 说 明 | 1 . 响 应 文 件 建 议 按 磋 商 文 件 给 定 的 格 式 、 顺 序 填 写 、 排 列 , 并 胶 装 成 册 ,不 宜 采 用 活 页 式 装 订 ,复 印 件 清 晰 整 洁 。由 于 编 排 混乱 导 致 响 应 文 件 被 误 读 或 查 找 不 到 ,或 因 装 订 不 牢 造 成 文 件 散 落 、 缺 失 等 , 为 供 应 商 责 任 。 2 . 响 应 文 件 规 格 建 议 为 A 4 纸 型 。 3 . 磋 商 文 件 中 的“ 签 字 ”指 签 字 人 亲 笔 签 字 ,要 求 签 字 处 必 须 亲 笔 签 字 , 否 则 将 导 致 其 响 应 无 效 。 4 . 响 应 文 件 须 按 磋 商 文 件 的 要 求 签 署 并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否 则 将 导 致 其 响 应 无 效 。 |
1 1 | 报 价 | 报价次数:二次报价。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磋商后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 报价。 最终报价时间:现场通知为准(北京时间)。 |
1 2 | 磋商评审方法 及分值构成 | 综 合 评 审 法,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 26 分 商务部分 10 分 经济部分 54 分 |
企业信誉评审 10 分 | ||
1 3 | 信用信息 记录查询及要 求 | 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时,由采购代理 机构对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查询,查询 后结果资料提交磋商小组审核,若供应商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其磋商响应为无效响应。 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 3.信用信息查询时间: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 审查时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将以网页打印或网页截屏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1 3 | 信用信息 记录查询及要 求 | 本次 采用 信用标评审。采用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 (10 分)。 |
1 4 | 成交候选供应 商 |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 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推荐。 |
1 5 | 需要落实的政 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2.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 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 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不按要求提 供上述材料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价 格给予6 %(6~10 之间)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对于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 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 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将给予联合体 3%(2~3 之间)的价格扣除。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优惠政 策。 5.符合享受政 府采购支 持政策的残疾 人福利性 单位条件且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优惠 政策。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