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寨县乔康药业光伏基地大棚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金额
11.2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th-cg-2020022
预算金额11.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小杰13155396933
中标公司金寨县振峰钢构有限公司11.2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采购人地址:金寨县林业局大楼东边6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564-71670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六安市上栋阳光城5楼

项目负责人:江小杰

联系方式:13155396933

项目名称:金寨县乔康药业光伏基地大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TH-CG-2020022

中标供应商名称:金寨县振峰钢构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

中标金额:112726.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中标价:热镀锌钢管(60mm*40mm、壁厚3mm)38元/m,热镀锌钢管(直径50mm)58元/m,10丝大棚农膜5.6元/m2,8丝遮阳网3.5元/m2。

评审专家名单:周其书、廖军、张自虎

采购方式:询价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12

开标日期:2020年815

收费标准:按定额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2000.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815——2020年817日(一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上栋阳光城5楼,联系电话:131553969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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