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1-440100-04-01-956225
预算金额1802.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0100-04-01-95622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区第一批)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污水)更新改造工程(后航道、西航道片区第一批)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工程范围涉及越秀区、荔湾区和白云区。工程拟建内容(以可研批复为准):更新改造DN300-DN2000污水管约32.74km。具体详见勘察设计需求书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陆地及水域工程测量、排水管渠摸查检测等。(2)报审、报建等工作服务:完成道路占用和挖掘许可等报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交通疏解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和安全承诺书等,协助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等。
(3)设计主要阶段: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完成专项(铁路、地铁、文物、绿化、交通、外水、外电等)设计,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规划报建、用地报批及审查,施工图审查,完成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验收、结算、投资概算调整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等报建需求)、■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现场服务、■排水管渠摸查检测。
(2)设计:■方案修改、□招标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相关报建及现场服务(含工程变更)
(3)其他:■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提供设备材料技术要求及技术规范、■结算配合服务、■配合规划报建验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具体详见勘察设计需求书。
工期(交货期) 详见各项目勘察、设计需求书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802.8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5.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5.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现行有效的(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专业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5.4 其他要求:
5.4.1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和附件二)。
5.4.2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5.4.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4.4 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注:网站截图为“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首页“信用公示”→“红黑名单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
5.4.5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签订合作设计协议书)。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的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的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3月20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9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9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9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992573310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6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852106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