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舟山高道山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新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370440
项目名称:舟山高道山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新建项目
预算金额(元):23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舟山高道山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新建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舟山高道山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新建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技术指标不低于《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中对二类固定站的要求,实现对覆盖区域内重点目标的覆盖,满足频谱监测统计工作的开展需要,并使得频谱监测、测向、广播电视、数字对讲解调等功能可同时并行工作,将有效提升舟山城区及其周边岛屿、海域的监测能力。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并运抵采购人用户现场后进行初验工作。初验完成后进入不少于15日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后进行最终验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01号联通大楼11-1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087807
质疑联系人:苏孝鹏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72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5室
传 真:0571-88473430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亢,陈秋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44,13588429332
质疑联系人:周群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2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附件信息:
舟山高道山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新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发布稿2023.03.13.doc舟山高道山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新建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发布稿2023.03.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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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 | 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 |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 |
项目概况舟山高道山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新建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3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舟山高道山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新建项目 |
2 | 招标编号 | ZJ-2370440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交货地点 | 浙江省舟山市 |
5 | 采购内容 | 舟山高道山固定监测站(二类站)新建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技术指标不低于《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中对二类固定站的要求,实现对覆盖区域内重点目标的覆盖,满足频谱监测统计工作的开展需要,并使得频谱监测、测向、广播电视、数字对讲解调等功能可同时并行工作,将有效提升舟山城区及其周边岛屿、海域的监测能力。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6 | 交货期/工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硬件软件的安装调试,并运抵采购人用户现场后进行初验工作。初验完成后进入不少于15日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后进行最终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采购计划文号:浙财采确[2023]8633号 |
8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30万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10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金额的,投标人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部分的实际损失。 |
11 | 踏勘现场 |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
12 | 招标答疑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的,必须在2023年03月21日12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0571-88473430,并发电子邮件至20116422@qq.com(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公告信息。 |
13 |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有权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公告信息。 |
14 | 投标文件形式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及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5份。 |
16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应未能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
16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电子邮箱:20116422@qq.com, 接收人:王亢,电话:0571-81061844,1358842933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
16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a.开标后,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c.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7 | 投标文件、流程文件签章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9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03日13时30分00秒 |
20 | 开标程序 |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2.解密不成功时,如投标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解密;3.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20116422@qq.com, 联系人:王亢, 电话:0571-81061844);说明: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中的相关违规情形。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5.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21 | 方案讲解演示 | (√)方式一:现场演示。1、现场演示: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现场演示,每个投标人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人员不超过2人;现场演示人员进场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范例附件,法定代表人可不携带),否则不得进场。2、现场演示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的提问(如有)。3、现场演示到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13点30分(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通知,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现场演示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现场讲解演示人员可在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4开标室等候。现场演示项目核心设备为监测接收机、测向接收机,每个投标人自带笔记本电脑、接收天线(含支架)、馈线、移动电源等,信号源及发射天线由招标人提供。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
22 | 评标程序 |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评标办法“无效投标的认定”。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汇总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在线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供应商报价情况。代理机构点击“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及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得分汇总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2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 |
24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面向大型企业收取合同金额的1%;面向中小型企业免收。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最终验收通过15个工作日内退还。 |
25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签字)后提交。逾期答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
26 | 公告发布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 |
27 | 质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28 | 投诉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
29 | 特别说明 | (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6、27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
3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人民币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考原国家发改委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货物类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合同金额计取。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
31 | 节能环保要求 |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
32 | 包装内容 | 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
3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 |
34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
35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允许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 |
36 | 采购人是否允许分包 | £是,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允许中标的中型企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允许中标的小型企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微型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资质且不得再次分包。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应当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37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已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二、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1.政府采购目录类别:货物类。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38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38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 |
38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8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本项目核心产品清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备注 |
1 | 多通道测向接收机(含天线) | 不允许进口 |
2 | 宽带监测接收机(含天线) | 不允许进口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一、多通道测向系统 | |||
1 | 多通道测向接收机 | 频率范围:20MHz~8000MHz,通道数:9;最大测向带宽:≥80MHz;测向体制:空间谱估计与相关干涉仪双测向体制。 | 1套 |
2 | 测向天线阵 | 频率范围:20MHz~8000MHz(垂直极化),40MHz~1300MHz(水平极化)。阵元数:9 | 1套 |
3 | 测向线缆集 | 定制 | 1套 |
4 | 天线安装适配器 | 定制 | 1套 |
二、宽带监测系统 | |||
5 | 宽带监测接收机 | 频率范围:20MHz~18000MHz,最大中频带宽:≥160MHz,具有宽带扫描监测、窄带分析、数字荧光谱、多信道分析等功能 | 1套 |
6 | 超短波监测天线 | 频率范围:20MHz~8000MHz,极化方式:垂直极化 | 1套 |
7 | 微波监测天线 | 频率范围:8000MHz~18000MHz,极化方式:垂直极化 | 1套 |
8 | 监测线缆集 | 定制 | 1套 |
9 | 天线安装适配器 | 定制 | 1套 |
二、宽带监测子系统 | |||
10 | 宽带监测子接收机 | 频率范围:20MHz~8000MHz,最大中频带宽:≥80MHz,具有宽带扫描监测、窄带分析、数字荧光谱、多信道分析等功能 | 1套 |
11 | 超短波监测天线 | 频率范围:20MHz~8000MHz,极化方式:垂直极化 | 1套 |
12 | 监测线缆集 | 定制 | 1套 |
13 | 天线安装适配器 | 定制 | 1套 |
三、短波监测系统 | |||
14 | 短波监测接收机(模块) | 短波多信道测量分析接收机(1MHz-30MHz) | 1套 |
15 | 短波监测天线 | 1-30MHz | 1套 |
16 | 监测线缆集 | 定制 | 1套 |
17 | 天线安装适配器 | 定制 | 1套 |
四、专项监测模块 | |||
18 | 数字对讲解码单元 | TETRA/DMR/dPMR/PDT/NXDN 等主流数字集群通信制式 进行测试和协议解析,并在频谱分析的同时输出语音 | 1套 |
19 | 广播电视解码单元 | 支持对广播电视信号图像、伴音信号的监测、解调、存储、回放。 | 1套 |
20 | 航空ADS-B解码单元 | 解码ADS-B信号,实时显示各飞行器属性及飞行参数(呼号、经纬度、高度、速度、航向及飞行轨迹等)。 | 1套 |
21 | 船舶AIS解码单元 | 解码AIS信号,实时显示各船只属性及航行参数(呼号、经纬度、速度、航向及航行轨迹等)。 | 1套 |
四、系统软件 | |||
22 | 无线电监测应用软件 | 智能无线电监测测向应用软件 | 1套 |
23 | 设备驱动 | 含测向接收机和监测接收机等设备的驱动 | 1套 |
五、其他 | |||
24 | 系统安装调试 | 全系统安装调试(含设备上山搬运) | 1次 |
25 | 系统集成与联网控制 | 附属辅件辅材详见“十一、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1项 |
26 | 原子服务封装、一体化平台系统调试 | 定制 | 1次 |
27 | 测试验证 | 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系统进行测试验证,确保各项技术指标通过工信部无〔2017〕283号和工无函〔2017〕433号文件要求的测试验证,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验证报告。 | 1次 |
序号 | 演示内容及要求 |
1、突发信号截获能力(监测接收机) | 在某频段范围内,一次性发射10个连续脉冲信号,演示接收机在全景扫描模式下(20-18000MHz,步进25KHz)。评分标准:列表中能够逐一捕获到10个瞬时脉冲信号得6分;捕获到5-9个瞬时脉冲信号得4分;捕获到1-4个瞬时脉冲信号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2、信号识别(监测接收机) | 对数字信号调制方式进行识别。评分标准:依次对3个数字信号进行逐一有效识别,全部识别正确得 6分,识别2个得4分,识别1个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3、同频相干信号分离测向能力 | 用信号源连接功分器在不用位置发射2个单载波同频信号,两发射点夹角大于20度,测向机能够对2个同频信号进行分离,展示分离效果,并得到两个信号示向度α1、α2。然后不改变两个发射点位置,依次分别发射单个信号,依次测得示向度β1、β2(示向度均取最大概率值)。评分标准:不能有效分离出2个信号的,不得分,分离出信号个数超过2个,视为无效。能够有效分离出2个信号的,计算|α1-β1|=θ1,满足θ1≤3°,得3分;3°<θ1≤5°,得2分;5°<θ1≤7°,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计算|α2-β2|=θ2,满足θ2≤3°,得3分;3°<θ2≤5°,得2分;5°<θ2≤7°,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4、瞬时信号测向能力 | 在某一固定位置发射一指定频率大信号,测向得示向度为α(取最大概率值)。然后在同样位置,改变发射频率,一次性发射10个周期脉冲调制信号,脉冲宽度 T1(60us≤T1≤100us),脉冲间隔时间T2(T2≥1秒),系统中记录每次测得的示向度为β。评分标准:满足|α-β|≤5°视为有效测得1次脉冲信号示向度,依次类推,能够逐一准确给出10个瞬时脉冲信号示向度得6分;8-9个得4分;6-7个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厂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
1 | (详细技术指标见配置清单) | ||||||
合同总价(人民币)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字) | 乙方代表:(签字)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范围 |
1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基于ISO/IEC 20000-1的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 0~4分 |
2 | 近3年同类产品业绩 | 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空间谱监测测向系统的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0~3分 |
3 | 系统总体技术要求、系统功能和技术指标的符合性 | 所投产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系统技术指标要求,全部满足的得28分(现场演示评分项涉及条款除外);带★和带◆的重要技术指标不满足,每项扣2分,其他普通技术指标要求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扣完28分为止;注:带◆项的参数,将比对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具备CNAS签章的检测报告进行评分,投标人响应承诺内容与检测报告内容不一致或无法提供检测报告的视为不满足。 | 0~28分 |
4 | 现场演示 | 4.1突发信号截获能力(监测接收机):在某频段范围内,一次性发射10个连续脉冲信号,演示接收机在全景扫描模式下(20-18000MHz,步进25KHz)。评分标准:列表中能够逐一捕获到10个瞬时脉冲信号得6分;捕获到5-9个瞬时脉冲信号得4分;捕获到1-4个瞬时脉冲信号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0~6分 |
4 | 现场演示 | 4.2信号识别(监测接收机):对数字信号调制方式进行识别。评分标准:依次对3个数字信号进行逐一有效识别,全部识别正确得 6分,识别2个得4分,识别1个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0~6分 |
4 | 现场演示 | 4.3同频相干信号分离测向能力:用信号源连接功分器在不用位置发射2个单载波同频信号,两发射点夹角大于20度,测向机能够对2个同频信号进行分离,展示分离效果,并得到两个信号示向度α1、α2。然后不改变两个发射点位置,依次分别发射单个信号,依次测得示向度β1、β2(示向度均取最大概率值)。评分标准:不能有效分离出2个信号的,不得分,分离出信号个数超过2个,视为无效。能够有效分离出2个信号的,计算|α1-β1|=θ1,满足θ1≤3°,得3分;3°<θ1≤5°,得2分;5°<θ1≤7°,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计算|α2-β2|=θ2,满足θ2≤3°,得3分;3°<θ2≤5°,得2分;5°<θ2≤7°,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0~6分 |
4 | 现场演示 | 4.4瞬时信号测向能力:在某一固定位置发射一指定频率大信号,测向得示向度为α(取最大概率值)。然后在同样位置,改变发射频率,一次性发射10个周期脉冲调制信号,脉冲宽度 T1(60us≤T1≤100us),脉冲间隔时间T2(T2≥1秒),系统中记录每次测得的示向度为β。评分标准:满足|α-β|≤5°视为有效测得1次脉冲信号示向度,依次类推,能够逐一准确给出10个瞬时脉冲信号示向度得6分;8-9个得4分;6-7个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0~6分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安全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议,方案全面完整、人员配置及进度安排合理、安全保障有力的得3分;方案较全面完整或人员配置及进度安排较合理或安全保障较有力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完整或人员配置及进度安排不合理或无安全保障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0~3分 |
6 | 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0.5分;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0.5分。 | 0~1分 |
7 | 售后服务 | 有具体完善的售后方案(包括服务人员配置、售后响应时间等)、技术支持能力强、解决方案充分、售后响应速度快的得3分;售后方案较完善、技术支持能力较强、解决方案较充分、售后响应速度较快的得2分;售后方案不够完善,技术支持能力、解决方案、售后响应速度一般的得1分;售后方案不完善,技术支持能力、解决方案、售后响应速度有较大缺陷的或未体现相关内容的得0分。 | 0~3分 |
7 | 售后服务 | 提供监测系统备品备件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0~1分 |
8 | 质保期 | 质保期承诺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每多一年加1分,最多加2分。 | 0~3分 |
总分 | 70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相关证明文件 | 申请人达到程度 |
1 | 采购公告第二条要求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9.1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行业 | 小微型企业或 | 小微型企业或 | 中型企业(且) | 小型企业(且) | 小型企业(且) | 微型企业(或 | ||||||
行业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衣、林、牧、渔业 | 20000万元以下 | 500万元及以 | 50万元及以上 | 50万元以下 |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000人以下 | 40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3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300万元以下 | ||||
建筑业 | 80000万元以下 | 80000万元以 | 6000万元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300万元及以L | 300万元及以2 | 300万元以下 | 300万元以下 | ||||
批发业 | 200人以下 | 40000万元以下 | 20人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5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5人以下 | 1000万元以下 | ||||
零售业 | 300人以下 | 20000万元以 | 50人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 10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3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200万元及以2 | 20人以下 | 200万元以下 | ||||
仓储业 | 2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2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邮政业 | 1000人以下 | 30000万元以 | 3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2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 | 2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住宿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 | 1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餐饮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 | 100人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2000人以下 | 10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2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0人以下 | 1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5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50万元以下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万元以下 | 10000万元以 | 1000万元及以上 | 5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2000万元以 | ||||
物业管理 | 1000人以下 | 5000万元以 | 300人及以上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0人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 | 100人以下 | 500万元以下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人以下 | 12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8000万元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人以下 | 100万元以下 | ||||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业等 | 300人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人及以上 | 10人以下 | ||||||||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 | 标准· |
序号 | 评分细则内容 | 投标响应情况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备注 |
交货期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全称 | |||
企业资质 | 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 | ||
营业执照 | 1.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单位: | ||
建立日期 | 现有职工 | ||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
行政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职称: | ||
联系方式 | 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名称: 账号: | ||
组织机构框图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备注 | ||
序号 | 章节、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描述 | 章节、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描述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产品响应技术参数 | 正偏离或负偏离或响应 |
序号 | 配件名称 | 单价 | 数量 | 品牌 | 产地 |
时间进度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售后服务内容 |
1 | 维修网点 |
2 | 维修人员 |
3 | 免费保修期限 |
4 | 响应时间 |
5 | 服务承诺(售后服务范围和内容) |
6 | 免费保修期后的服务费 |
总报价(人民币)¥ ,大写: 元交货期/工期: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型号 | 单价 | 总价 |
投标总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