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韶山市2023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
金额
10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韶山市2023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
韶山市2023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韶山市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2023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08号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30000.00元
大写:壹佰零叁万元整
(2)项目内容与工程量:飞机防治:2023年5月份、7月份在杨林乡白翎村、清溪镇杨荣村进行2次无人机喷洒药剂防治松褐天牛,累计约20000亩。生物天敌投放:4-8月在韶山核心景区韶山乡韶山村、韶润村、杨林乡云源村、白翎村,清溪镇杨荣村完成天敌投放工作,计:成虫120000头,卵卡180000卡。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3年5月、7月完成无人机飞防工作。2023年4-8月完成天敌投放工作。
地点:韶山市 。
方式:飞机防治、天敌投放。
4.付款方式:花绒寄甲货到后经甲方验收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飞机防治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飞防的全部费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继续执行的新的合同条款。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3 月 27 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
甲 方:韶山市林业局 乙 方: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
韶山市2023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韶山市林业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2023年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08号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30000.00元
大写:壹佰零叁万元整
(2)项目内容与工程量:飞机防治:2023年5月份、7月份在杨林乡白翎村、清溪镇杨荣村进行2次无人机喷洒药剂防治松褐天牛,累计约20000亩。生物天敌投放:4-8月在韶山核心景区韶山乡韶山村、韶润村、杨林乡云源村、白翎村,清溪镇杨荣村完成天敌投放工作,计:成虫120000头,卵卡180000卡。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3年5月、7月完成无人机飞防工作。2023年4-8月完成天敌投放工作。
地点:韶山市 。
方式:飞机防治、天敌投放。
4.付款方式:花绒寄甲货到后经甲方验收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飞机防治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飞防的全部费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继续执行的新的合同条款。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3 月 27 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
甲 方:韶山市林业局 乙 方:湖南林科达农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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