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40.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z2020019
预算金额40.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维铎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丹0411-62511033
标书截止时间2020/04/22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7
公告正文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XZ202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项目联系电话:0411-625110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庄河市新华路四段2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维铎136642649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丹0411-62511033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施工,主要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不良记录。(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A.截至2020年04月26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95059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6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2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XZ2020019

三、项目地点: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四、采购内容: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施工。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采购预算价:409505.94元。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A.截至20200426,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须将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经查验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E.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F.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外地投标人需提供);

G.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外地投标人需提供);

H.本项目政府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20200416日至20200422(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在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报名时要求的资质证件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0427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凡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应依据省财政厅(辽财采﹝2020﹞25号)文件执行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近期(14天)到湖北有过旅行史或近期有发烧或未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不予参加,其他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九、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河天发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维铎

联系电话:13664264966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雪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村建设大街一段275号

项目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0411-62511033

传 真:0411-62511033

电子邮箱:XSZB9999@126.com

20200415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丹

项目联系电话:0411-6251103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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