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金额
212.0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2.01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霍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
【招标文件】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pdf
【公示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05-440606-04-01-314223 |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龙江镇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涉及范围西起S121省道,东至乐龙路,长度约3.6公里,道路宽20~30米,采用双向四车道,工程改造内容包括:烂板修复、沥青加铺、雨水管道清淤或维修、人行道提升、路灯提升、交通配套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8596.90万元,其中工程费约7153.91万元。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为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必须实质响应设计任务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核,以加盖审图专用盖为依据)、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服务。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含派驻设计代表)、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 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范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PPT、PDF、CA电子版、纸质图纸等)、电子化移交(如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若需要)。 2.其他设计服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各阶段的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工作等。协助完成规划报建(若需要)、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 3.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图(若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7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2120169.43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②、③、④项中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03月至2023年0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官方网站打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 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须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1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38881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0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霍小姐 | 联系电话 | 18928665627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附件:
【招标文件】龙江镇文华路(乐龙路至省道S121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pdf
【公示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顺之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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