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湖智能新区萍湖路道路灾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凤湖智能新区萍湖路道路灾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谈判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凤湖智能新区萍湖路道路灾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谈判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42003
2.3实施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凤湖智能新区萍湖路(丰功路-南四环辅道段)
2.4采购范围:因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凤湖智能新区萍湖路道路灾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主要包括萍湖路道路(丰功路至南四环辅道段)及附属区域,修复面积约3000平方米,修复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人行道、绿化带及雨污水管网等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其他要求:
2.6.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6.2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2年,质保期间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需出具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时间为2021年1月至今,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2业绩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合同额在28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一个,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3.2.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合同额在28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一个,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注意: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算。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05日至2021年11月12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供应商基本帐户电汇或支付宝缴纳(请将谈判采购文件费对公转账至此账户或支付宝缴纳至13253420007,并将电子转账凭证上传至平台报名审核资料附件)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88106
邮箱:zzzdsy106@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张老师、吴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90020
邮箱:hnzbcg65990020@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东方路6号
电话:0371-67860763
传真:0371-67861405
邮箱:mzgwhszb@163.com
监督单位: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清水苑综合楼3楼
联系电话:0371-85513281
邮箱:xmghb204@163.com
郑州天地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