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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的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的变更公告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标段编号:三招建备【2024】106号
变更公告1
 
致各投标人: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作以下变更说明: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改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更改为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人2025年1月22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更改为(10)提供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核查证明上的打印时间应在开标日所在星期的周一动态核查结果生成后)。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1月13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更改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为“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
 
6、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09时00分更改为 2025年2月12日09时00分。
 
7、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的递交;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月2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更改为 2025年2月1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8、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更改为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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