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第二标段)、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新规划)(EPC+F)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30002
预算金额9072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斗铖0591-2836089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第二标段)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新规划)EPC+F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E3501210102802030002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第二标段)、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新规划)(EPC+F)已由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闽工信备[2022]A080062号、闽工信备[2022]A0800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融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第二标段)、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新规划)(EPC+F)(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

2.3 项目概况:

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第二标段):主要建筑面积33591平方米,项目建安总投资约9072万元。

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新规划):主要建筑面积66891平方米,项目建安总投资约30640万元。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2.4.1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第二标段):焊装车间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土建、钢结构、门窗围护、装饰、公用安装、10KV进线(仅开闭所)、场地土方回填等设计与施工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新规划):涂装车间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土建、钢结构、门窗围护、装饰、公用安装、场地土方回填等设计与施工

2.4.2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第二标段)、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新规划)(EPC+F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以规定招标人授予中标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特许权。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并承担风险;在签订《投资建设合作合同》同时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中标人按照《投资建设合作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交付给招标人。

2.4.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及建设工作,详见上述第2.3款所述的项目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为准

2.4.4工期要求: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冲焊总车间改扩建项目(第二标段)总工期435日历天,东南汽车产线改造升级涂装车间改扩建项目(新规划)总工期480日历天。

项目关键节点要求如下:

焊装车间:满足施工进场条件后,桩基施工图纸出来后7.5个月满足设备进场条件,施工图纸出来4个月提供正式水电气(不含外部供水供电),提供正式水电气后3个月工程交付。

涂装车间:满足施工进场条件后,桩基施工图纸出来后8个月满足设备进场条件,施工图纸出来4个月提供正式水电气(不含外部供水供电),桩基施工图纸出来后16个月工程交付。

以上工期以开工通知单为准,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变化,工期可另行协商

2.4.5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且勘察成果文件能通过相关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6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为4041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9266万元,勘察设计费:人民币1000万元,暂定金额:  人民币1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或其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投标人可将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2.5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6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6 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股东(指相对控股的股东)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所持有的投标人股权未被冻结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8 本项目允许分包,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投资、主体工程施工应由中标人自行实施。按照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可将投资、主体工程施工以外的工作内容依法依规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中标人需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人实施方案等报发包人备案。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对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人不得进行再次非法分包或转包。

3.3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特别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101190000秒至202310161700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139

30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 福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网(http://www.fzztb.org)发布

7.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5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的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8.3.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8.3.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8.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9.履约担保的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10%银行保函或保险保证担保或现金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履约保证金证明材料到发包人指定地点与发包人签订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合同和施工总承包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邮编:350119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766566-2322,传真: /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2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jdzbwb@qq.com

电话: 0591-28360898、 0591-38872095 ,传真:0591-87525261

联系人:谢斗铖、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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