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春电信2024年广告宣传制作集中采购项目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cg-hljdx2403003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翟国涛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永林1384508131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2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伊春电信2024年广告宣传制作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HLJDX240300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基于伊春电信业务发展,产品宣传使用,伊春电信准备开展2024年广告宣传制作集中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针对电信的业务宣传,对促销政策、宣传号口平面设计。包含广告制作-软膜、广告制作-灯箱、广告制作-展示架、横幅、海报、宣传单等(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1.3采购标的及估算金额:伊春电信2024年广告宣传制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采购估算金额为45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物料的喷绘、印刷,货物出厂价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国内运输、保险、装卸、倒运、临时仓储、安装、维修等货物交付使用的一切相关费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5签订方式:与中选单位签订框架加订单合同。
1.6服务期限:从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12个月。
1.7到货地点:按甲方实际需求配送至指定地点。
1.8付款方式:依据实际订单采购数量按月进行结算,到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1.9保修期:凡涉及到安装产品,自验收完成之日起保修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非人为质量问题中选人免费更换维修。
1.10本项目设置未含税最高单价限价,未含税最高单价限价详见单项报价表,参选人未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在2021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1日期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个,且合同金额不得少于30万元。
注: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框架下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有效订单金额累计为准,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计为一个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订单复印件。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参选人须提供样品,样品与参选文件一同密封递交,未按要求递交样品否决其参选。
注:
1)、样品中不得体现参选人名称等其他信息,样品需在参选截止前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参选人将被否决。
2)、样品密封要求:样品需要密封递交,并于外包装注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递交样品名称、数量等信息,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递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304室;联系人:翟国涛;电话:13845081314。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1日
本比选项目为伊春电信2024年广告宣传制作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HLJDX240300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基于伊春电信业务发展,产品宣传使用,伊春电信准备开展2024年广告宣传制作集中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针对电信的业务宣传,对促销政策、宣传号口平面设计。包含广告制作-软膜、广告制作-灯箱、广告制作-展示架、横幅、海报、宣传单等(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1.3采购标的及估算金额:伊春电信2024年广告宣传制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采购估算金额为45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物料的喷绘、印刷,货物出厂价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国内运输、保险、装卸、倒运、临时仓储、安装、维修等货物交付使用的一切相关费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5签订方式:与中选单位签订框架加订单合同。
1.6服务期限:从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12个月。
1.7到货地点:按甲方实际需求配送至指定地点。
1.8付款方式:依据实际订单采购数量按月进行结算,到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1.9保修期:凡涉及到安装产品,自验收完成之日起保修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非人为质量问题中选人免费更换维修。
1.10本项目设置未含税最高单价限价,未含税最高单价限价详见单项报价表,参选人未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在2021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1日期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个,且合同金额不得少于30万元。
注: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框架下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有效订单金额累计为准,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计为一个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订单复印件。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参选人须提供样品,样品与参选文件一同密封递交,未按要求递交样品否决其参选。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描述 | 样品规格 | 数量 |
1 | 彩色传单 | 157克铜版 | 21cm*14cm | 1张 |
2 | 喷绘布 | 2A厚布 | 30cm*30cm | 1块 |
3 | 海报 | 高光相纸覆膜 | 28cm*42cm | 1张 |
注:
1)、样品中不得体现参选人名称等其他信息,样品需在参选截止前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递交样品的参选人将被否决。
2)、样品密封要求:样品需要密封递交,并于外包装注明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递交样品名称、数量等信息,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递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304室;联系人:翟国涛;电话:13845081314。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大街30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
邮 编:/ | 邮 编: 100149 |
联 系 人:王女士 | 联 系 人: 孙永林、翟国涛、孙伟芳、张元、陈丽娜 |
电 话:【/】 | 电 话: 13845081314、19904809997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aiguotao.zgtj@chinaccs.cn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
|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21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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