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赤壁市新材料产业园续建项目(EPC)(CBZX-202202FJ-006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金额
34167.2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bzx-202202fj-006001001
预算金额34167.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月名
招标代理机构赤壁市赤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健158727850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1
公告正文
赤壁市新材料产业园续建项目(EPC)(CBZX-202202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CBZX-202202FJ-006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赤壁市新材料产业园续建项目(EPC)已由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赤发改审批【2022】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赤壁市蓝天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赤壁市赤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赤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中伙光谷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包括厂房车间、加工生产区、园区公寓和宿舍楼、综合楼及服务楼、办公楼、公共服务区及园区道路、停车位等相关配套设施。工业园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7951.85㎡(约221.93亩),总建筑面积98023.01㎡。新建厂区建筑面积78079.63㎡,其中轻钢结构厂房A1-A4共4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15299.92㎡,轻钢结构厂房A5-A7共3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5774.88㎡,标准框架厂房B1-B9共9栋地上3层,建筑面积57004.83㎡;公辅用房建筑面积19943.38㎡,其中综合楼地上5层,建筑面积3069.78㎡,食堂地上5层,建筑面积3069.78㎡,设备房共2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216.48㎡,设备房共2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216.48㎡,综合服务楼地上2层,建筑面积1888.02㎡,职工公寓楼共4栋地上6层,建筑面积3543.80㎡,员工宿舍楼共4栋地上6层,建筑面积7120.96㎡,高管公寓共4栋地上2层,建筑面积1034.56㎡。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确定中标人。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4-23 合同估算价:34167.24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70 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另外一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EPC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需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查询截图),且无在建工程。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2)施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班子成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个日历天。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进行全程考勤,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转包、违法分包、人员缺岗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赤壁市工程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无效。 (4)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未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严重不良行为;且以上行为不在处罚期内。本单位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2月26日至2022年03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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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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