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0755-283330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区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 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因供应商不满足供应数量,现就该项目再次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
  大鹏新区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项目
  二、项目周期
  试点时间一年(2024年8月-2025年8月)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四、项目内容
  机构应按协议约定与服务对象签订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双方权利义务、风险责任分担机制、服务终止情形和争议纠纷解决途径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服务协议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电子信息化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等服务。
  (一)生活照料服务:一是助餐服务。协助家庭照顾者制作餐食或送餐上门,喂饭(水)、鼻饲等;二是照料护理。晨间护理(洗脸、刷牙、穿衣、梳头)、晚间护理(洗脸、刷牙、脱衣、洗脚、会阴清洁)、理发、修剪指甲、洗澡、洗头、大小便护理等;三是翻身叩背排痰,实施或协助指导家庭照顾者实施为老年人翻身、拍背等;四是协助外出。每周安排户外活动(限能行走和能坐轮椅的老年人且根据老年人情况而定);
  (二)电子信息化服务:安装紧急呼叫设备、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等设备,紧急呼叫及时上门,常态掌握老年人生理及活动情况;
  (三)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服务档案,上门巡诊(量血压),测量血糖,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四)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根据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护理要求,提供口腔护理、留置胃管护理、留置尿管护理、辅助排痰、压疮护理、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康复理疗、安宁疗护等;
  (五)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亲情关怀服务,电话联系老年人,了解老年人情况并作记录,做好与老年人家属(或单位)的交流沟通工作,定时向家属(或单位)汇报老年人的生活、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支持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项目。鼓励探索将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合并设置,促进医养、康复服务在居家环境中融合、互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为纳入民政部门行业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
  (二)配备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服务团队,并安排专人负责家居环境评估、适老化及智能化改造方案设计;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机构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标准,配合、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管理;
  (四)具有家庭养老床位信息系统,并能与行业主管部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对接,有24小时智慧监管的能力,服务半径范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五)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六)供应商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价要求
  (一)对签约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依据服务协议和实际发生费用按照身体评估标准给予资助,每人每月最高资助600元,按试点12个月,项目总金额控制在36万元。
  (二)请参与报价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投标机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能够证明投标机构符合投标资质的文件(配有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和服务功能的信息化系统等证明材料);
  5.项目方案:具体实施方案、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团队成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6.相关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投标机构综合实力、能力水平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4年7月30日17:30之前将相关报价材料密封后报送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102室。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28333049。  
  (三)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根据各单位实施方案、报价情况和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情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受委托方。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