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区内道路路灯杆、信号灯杆、配电箱刷漆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16日 10:2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2月03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12月13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许伟、睢建伟、付红军(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9.9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景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49533102 | ||
采购单位 |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372-21301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景先生 13949533102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区内道路路灯杆、信号灯杆、配电箱刷漆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19-3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19-38
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区内道路路灯杆、信号灯杆、配电箱刷漆项目
项目联系人:景先生
联系方式:1394953310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0372-213011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景先生 13949533102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19-3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03日
成交日期:2019年12月13日
总成交金额:19.9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000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伟、睢建伟、付红军(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内容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区内道路路灯杆、信号灯杆、配电箱刷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安开财磋商采购-2019-38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3日
四、评审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评审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09室 (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区内道路路灯杆、信号灯杆、配电箱刷漆 | 安阳通畅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安阳市市辖区高新区平原路与弦歌大道交叉口华强新天地6栋615室 | 199800元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许伟、睢建伟、付红军(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00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银杏西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155米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2-21301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景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49533102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项目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发 布 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