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12破3号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沁弘园17号楼房屋房产经纪、销售代理机构招标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沁弘园17号楼房屋房产经纪、销售代理机构
招标邀请公告
2021年5月21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1年8月2日指定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由于通达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需要,管理人拟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质的机构对通达公司沁弘园17号楼房屋进行房产经纪、销售代理工作,据此管理人决定采取公开邀标方式向社会公开邀请房地产经纪、销售代理机构。
以下为本次房产经纪、销售代理机构招标要求:
一、标书投放起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二、招标截至时间:2024年9月12日18时前(以投标人实际寄出标书时间计算),逾期按照弃权处理。
三、标书应当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至管理人处(邮寄名称:通达公司管理人,邮寄电话:17377213781,邮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17号华信国际A座10层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45001)。咨询及相关材料获取请联系管理人电话:17377213781。
四、本次标书内容需涵盖以下材料和关键内容:
(一)投标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过往业绩,项目配备人员业绩等;
(二)售楼部及样板间等问题
1.售楼部、样板间设置点、面积;
2.原售楼部如何处理;
3.样板间(2间)和售楼部的装修其他硬件预算费用(建议附渲染图纸);
4.上述样板间、售楼部的装修及其他硬件预算费用的承担主体、支付方式及相应费用能否垫付,垫付后如何扣回;
(三)与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月费金额(如有)、费用包含内容及费用承担主体;
2.营销推广费金额、费用包含内容,预设模式,及费用承担主体;
3.佣金的收取方案(不同的价格不同的计佣方式),超过底价佣金分成比例、低于底价佣金降幅比例等;
4.文印宣传费用预算(如有)及费用承担主体;
5.渠道费用预算(如有)以及费用承担主体;
(四)销售定价、去化周期预计及营销方案
1.销售去化周期分别以4500元/㎡以及贵公司认为合理的去化价格为例分别列计;
2.营销方案;
3.销售单价降低的触发条件以及降价幅度;
(五)其他未尽事项请自行补充。
注:标书应当加盖公章并且密封处理后邮寄至管理人处。
特此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池市宜州区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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