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490.5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国靖183882924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临沧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10-14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4-10-21

文件获取地点: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2024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注:本项目所要求的各项资质由承担本项目对应工作内容的单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单位工作内容。
3.3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②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注册在投标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在投标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5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由具有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2)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业绩由具有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7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招标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提供相关承诺。(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备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
5.3.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网上远程解密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5.3.2本项目开标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3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方式,实行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和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①投标人须按“智能开标”相关规定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线发起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
②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或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在线网上签到、远程解密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鼎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900781659165Q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3MA6QECG294

联系人:
龙葳

联系人:
李国靖

联系电话:
13940189501

联系电话:
18388292482

办公电话:
13940189501

办公电话:
18388292482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临沧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0

招标规模:

临沧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项目涉及建筑总建筑面积为43775.48㎡共6栋厂房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一般房建维修及装饰、室内给排水、消防、电气、电信工程及通风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总投资:约11490.54万元。招标规模: 2102.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057.44万元;设计费:45.00万元。

招标范围:

完成临沧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完成临沧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概算,概算不得超过中标金额)、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配合阶段)等相关工作,以及工程施工前图纸交底、现场服务、图纸变更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设计统筹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2)施工部分:建设完成临沧高新区标准化厂房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标准厂房一期提升改造)设计范围内的相关建设内容及所涉及的相关工程(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图设计成果对以上工程施工发包范围进行调整,最终承包范围以发包人确定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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