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9 11: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邢台新河第一加油站LNG 加气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批投资【2020】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邢台石油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邢台石油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LNG 加气站1座,设计规模为二级合建站,占地面积 3000㎡,总建筑面积200㎡,LNG 储罐总容积60m3.新建加气站罩棚1座,设置储罐区1处,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含土方填方);安装泵撬、LNG 储罐、LNG-PLC控制柜、LNG 加气机、燃气泄漏报警器、低温报警器、安全疏散与静电接地等设备共7台(套)。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定合格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ngRepeat: l in x.yqlist3.1.1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5、项目管理人员应包含: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施工期间不得变更班组主要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gIf: x.combosign==true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2-08 00:00 至 2020-12-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29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邢台石油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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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桥西区 | 地址: |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71051 |
联系人: | 胡沛温 | 联系人: | 田瑞杰 |
电话: | 0319-8566372 | 电话: | 15132960309 |
传真: | 0319-8566372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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