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迎宾大道绿道建设及底层治理工程施工-构筑物、驿站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单位衢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衢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3月10日在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7室)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迎宾大道绿道建设及底层治理工程施工-构筑物、驿站承包商。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迎宾大道,东至富衢线、宾港北路, 西至盈川东路、府东街,项目总投资142.3万元(含税,余同)。
本工程为迎宾大道绿道建设及底层治理工程施工-构筑物、驿站工程,包括驿站二、驿站三(2个)、构架一、构架二、构架三及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不包括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驿站地面垫层和桐庐石挡墙)。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承包商:
2.1.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竹钢生产业绩的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
2.1.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2.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2.1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交易保证金
3.1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
3.2缴纳方式:汇票、支票、电汇、网银。(保证金需从基本户汇出)
账户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宝善支行
帐 号:11005321046001
3.3须由承包商基本账户转出,且以在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承包商未按招标文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承包商的交易资料。交易保证金汇款需备注项目名称。承包商将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后,将凭单、收据和投标人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带至开标现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可在开标结束后将凭单和承包商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交予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由代理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中标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凭单、收据和承包商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交予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由代理办理退还手续。
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4.1承包人在交易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4.2承包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3经查实,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3.4.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
4.报名
4.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23年3月10日9时00分前将书面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3室),未递交书面报名资料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交易资料的递交
5.1交易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7室),交易资料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交易资料包括:
5.2.1报价文件封面;
5.2.2资格审查表(涉及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公章附后);
5.2.3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及资料复印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4资格后审承诺书;
5.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密封在报价文件中,一份无需密封,交易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工作人员);
5.2.6报价函;
5.3报价
5.3.1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发包人规定本项目有效报价为1423000元(含)以下,承包商报价不能超出发包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承包商根据自身实力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自行报价。
5.3.2一旦被确定为承包商,与发包人结算的工程费用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报价时需综合考虑此因素。
5.3.3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3.4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计取。
5.3.5承包商递交的交易资料须包括5.2条包含的内容,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承包商的确定
6.1各承包商在交易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2本项目采用平均价法,总分100分,最终根据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总分最高的为候选承包商(得分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
对全部有效报价进行平均,平均值作为最佳评标价(最佳评标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比率报价的最佳评标价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各投标报价与最佳评标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投标报价-最佳评标价)/最佳评标价*100%。
得分计算: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商务分上扣2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商务分上扣1分;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6.3交易会议现场工作人员将当场对承包商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中所有人员进行社保查询,无法查询或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4报价在1423000元(含)以下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且未出现本交易公告所述“发包人予以拒绝”情况的承包商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排序。
6.5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6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7候选承包商公示期1日,中标通知书发布后10日内第一候选承包商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函的形式缴存至招标人或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保函期限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7.其他款项
7.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7.2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附件
(1)报价文件格式(在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2)合同主要条款(在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3)图纸(在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发 包 人:衢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衢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570-2829298、18057022182
2023年3月6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迎宾大道,东至富衢线、宾港北路, 西至盈川东路、府东街,项目总投资142.3万元(含税,余同)。
本工程为迎宾大道绿道建设及底层治理工程施工-构筑物、驿站工程,包括驿站二、驿站三(2个)、构架一、构架二、构架三及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不包括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驿站地面垫层和桐庐石挡墙)。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交易资格要求
2.1承包商:
2.1.1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竹钢生产业绩的企业(业绩须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
2.1.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2.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2.1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交易保证金
3.1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
3.2缴纳方式:汇票、支票、电汇、网银。(保证金需从基本户汇出)
账户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宝善支行
帐 号:11005321046001
3.3须由承包商基本账户转出,且以在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承包商未按招标文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承包商的交易资料。交易保证金汇款需备注项目名称。承包商将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后,将凭单、收据和投标人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带至开标现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可在开标结束后将凭单和承包商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交予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由代理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中标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凭单、收据和承包商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交予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由代理办理退还手续。
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4.1承包人在交易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4.2承包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3经查实,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3.4.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
4.报名
4.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23年3月10日9时00分前将书面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3室),未递交书面报名资料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交易资料的递交
5.1交易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须江路51号财富中心3号楼507室),交易资料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交易资料包括:
5.2.1报价文件封面;
5.2.2资格审查表(涉及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公章附后);
5.2.3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及资料复印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4资格后审承诺书;
5.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密封在报价文件中,一份无需密封,交易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工作人员);
5.2.6报价函;
5.3报价
5.3.1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发包人规定本项目有效报价为1423000元(含)以下,承包商报价不能超出发包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承包商根据自身实力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自行报价。
5.3.2一旦被确定为承包商,与发包人结算的工程费用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报价时需综合考虑此因素。
5.3.3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3.4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计取。
5.3.5承包商递交的交易资料须包括5.2条包含的内容,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承包商的确定
6.1各承包商在交易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2本项目采用平均价法,总分100分,最终根据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总分最高的为候选承包商(得分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
对全部有效报价进行平均,平均值作为最佳评标价(最佳评标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比率报价的最佳评标价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各投标报价与最佳评标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投标报价-最佳评标价)/最佳评标价*100%。
得分计算: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商务分上扣2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商务分上扣1分;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6.3交易会议现场工作人员将当场对承包商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中所有人员进行社保查询,无法查询或不符合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4报价在1423000元(含)以下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且未出现本交易公告所述“发包人予以拒绝”情况的承包商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排序。
6.5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6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6.7候选承包商公示期1日,中标通知书发布后10日内第一候选承包商必须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函的形式缴存至招标人或指定的银行账户。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保函期限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7.其他款项
7.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7.2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附件
(1)报价文件格式(在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2)合同主要条款(在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3)图纸(在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发 包 人:衢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衢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570-2829298、18057022182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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