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2F314102024202
二、合同名称:关于会计审计的框架协议合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专项检查)
三、项目编号:2601201000000136913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地址:巨鹿路915号15楼
联系方式:33372313
供应商(乙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法定代表人:张恩军(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虹口区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644C室
联系方式:180160921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服务(计时收费)
数量: 1.00
单价(元): 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项目经理
数量: 43.00
单价(元): 10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注册会计师
数量: 79.00
单价(元): 7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会计师助理
数量: 79.00
单价(元): 4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1399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