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竞价-上海振华重工港作船2023年第三季度柴油集采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ZPMC(HF)-ZB2023-06-104
竞价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海服港作船2023年第三季度柴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价,拟采用水上油品集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海洋服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竞价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竞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竞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HF)-ZB2023-06-104
项目内容: 港作船2023年第三季度柴油集采
油品:国六标准0#柴油,详情如下: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当竞价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具有驳船供油能力(车供油除外);
(13)满足上海、江苏南通等区域的船舶加油海事报备及作业;
(14)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竞价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至少3份类似业务最新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细节可隐去);
(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不接受既无油源且无自有加油船的贸易流通单位投标;
(8)如非投标单位自有船舶实施加油,则需提供与第三方的燃油代供协议;
(9)供油船:海事局备案证明、船舶检验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防污染设备清单、流量计有效标定证书;
(10)船员:船员适认证书(船长、轮机长)、船员油操证书、船员服务簿;
(11)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2)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3)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4)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5)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竞价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竞价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竞价,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竞价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供应链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下午14点
接受/上传资格材料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9日下午14点
4. 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竞价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竞价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竞价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竞价联系人:卫燕 021-31196858,邮箱:weiyan@zpmc.com
技术/商务问题联系人:应礼云 021-31195874,邮箱:yingliyun@zpmc.com
二O二三年六月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普通柴油
2133
吨
竞价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海服港作船2023年第三季度柴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价,拟采用水上油品集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海洋服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竞价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竞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竞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HF)-ZB2023-06-104
项目内容: 港作船2023年第三季度柴油集采
油品:国六标准0#柴油,详情如下:
船舶 | 油品 | 预估用量(吨) | 加油区域 | 履约区间 |
港作船 | 国六柴油0# | 2133 | 上海/南通 | 第三季度 |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当竞价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具有驳船供油能力(车供油除外);
(13)满足上海、江苏南通等区域的船舶加油海事报备及作业;
(14)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竞价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至少3份类似业务最新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细节可隐去);
(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不接受既无油源且无自有加油船的贸易流通单位投标;
(8)如非投标单位自有船舶实施加油,则需提供与第三方的燃油代供协议;
(9)供油船:海事局备案证明、船舶检验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防污染设备清单、流量计有效标定证书;
(10)船员:船员适认证书(船长、轮机长)、船员油操证书、船员服务簿;
(11)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2)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3)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4)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5)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竞价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竞价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竞价,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竞价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供应链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下午14点
接受/上传资格材料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9日下午14点
4. 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竞价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竞价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竞价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竞价联系人:卫燕 021-31196858,邮箱:weiyan@zpmc.com
技术/商务问题联系人:应礼云 021-31195874,邮箱:yingliyun@zpmc.com
二O二三年六月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普通柴油
2133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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