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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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装备公司天津地区场地租赁及配套作业支持服务专有协议-2023080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装备公司天津地区场地租赁及配套作业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装备公司天津地区场地租赁及配套作业支持服务专有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钢结构模块主要有以下类型:钻机模块(含钻井设备模块(DES)和钻井支持模块(DSM))、海上平台外挂结构、导管架、组块、井口片、甲板结构、生活模块等。
此次采购的钢结构模块陆地制造工作量为3年共18000吨钢结构陆地制造,包含项目内钢结构、铁舾装、配管、内舾装等专业预制和总装及相关配套服务。相关配套服务指提供项目所需的所有专业(所有专业指结构、铁舾、配管、电气、机械、HVAC、提升、内舾装、灰罐组装等专业)预制和总装场地,所有专业物料的存储和临时加工点的提供、集装箱存放和装卸车、吊装运输车辆、喷砂涂装、脚手架、施工用水电气等资源。码头服务包括提供码头吊、靠泊系泊资源,码头装卸船、船舶清驳等服务。
投标人/应答人承诺为本次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专业的施工方,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机械、HVAC、提升在场地内施工提供各专业所需施工配套资源(配套资源指吊叉车及场内运输车辆、水电气)。该部分费用,投标人与专业施工方自行结算。详见技术文件。
2023年9月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 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工的在自有场地的钢结构模块建造(海洋平台建造、LNG模块建造、FPSO模块建造、FLNG模块建造、海上风电、港口机械、钻机模块、海洋平台外挂结构、生活模块等)或船舶行业的施工相关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及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 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结算明细单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4、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保部门颁发的环评证书或验收意见函或其他验收相关文件;
7、投标人承诺具有安全评价报告书,职业卫生评价报告,消防验收意见备案书,危废暂存危废处理协议,排污许可,固废处理协议等文件;投标人承诺预制区及组装区有配电箱资源;投标人承诺建造场地、码头资源满足单个重量2000吨钢结构模块总装、装船要求;投标人承诺场地资源满足300T结构物在预制区、涂装车间、总装区之间转运及吊装能力。投标人承诺涂装车间具备最大结构片26m*37m(宽*长)整体涂装能力;投标人场地码头水深要求≥7m;码头海岸线长度≥200m。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1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包括:
1、描述营业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
2、描述企业规模(地址;注册资金;满足服务要求的场地、人员、设备等资源配置等);
3、提供满足公告中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4、提供满足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书;
5、提供满足公告中要求的书面承诺事项。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8月07日 
附件1: 技术文件.docx
附件2: 采办计划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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