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比选邀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
比选邀请书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二四年十月九日
第一部分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
(参与厂家的技术方案和报价单都必须盖公司公章,报价单必须备注税率。)
二、比选项目概况: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投入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1套。
三、比价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缺少任意部分做废标处理。★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投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标处理。
六、中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中选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比选申请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滨河东路6号
业务联系人:罗鑫18828873548 蒋杰18080585323
技术联系人:孙雷又15183525458
监督/投诉电话:(0835)2635470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第二部分比选申请须知
一、比选申请须知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一份;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3、如比选申请人派出参与比选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申请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8、提供近1年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资信证明、体系文件(超过3项不提供的按照废标处理)。
(二)答疑
中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中选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2024年10月16日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2)超过比选申请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三、比选技术要求
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比选技术要求见附件(或联系技术负责人:孙雷又)
第三部分商务合同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装合同
买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雅安
签订时间:
第一条定作物、数量、报酬、交付期限: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设计制作定作物的事宜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由乙方购买材料进行设计制作定作物,保证定作物满足比选要求。乙方购买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并将证明材料质量情况的证件完整复印交与甲方。
第四条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乙方应当响应比选文件或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虚假响应,否则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承担违约责任,若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定作物到甲方工厂后,由甲方验收,乙方可派人参与验收。6个月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定作物不能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第六条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定作物装运应达到牢固,安全的要求,防止定作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严禁外泄。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5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2日内答复。
第九条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转让。甲方不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若乙方擅自将定作物交于他人完成,甲方可直接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定作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乙方送货到(雅安)甲方指定库房。
第十一条定作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定作物到甲方15天内完成验收,由甲方品质检验部门三坐标检测。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3.6.1合同签订后30%,调试合格验收后支付60%,质量保证金10%(在验收合格1年后支付),付款前开具相应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金额大于肆万元银行承兑支付。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义务,除本合同由约定外,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标的10%。如果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雅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第四部分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0835)2635443、2635389。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
比选邀请书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O二四年十月九日
第一部分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
(参与厂家的技术方案和报价单都必须盖公司公章,报价单必须备注税率。)
二、比选项目概况: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投入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1套。
三、比价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缺少任意部分做废标处理。★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投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标处理。
六、中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中选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比选申请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滨河东路6号
业务联系人:罗鑫18828873548 蒋杰18080585323
技术联系人:孙雷又15183525458
监督/投诉电话:(0835)2635470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第二部分比选申请须知
一、比选申请须知
序号 | 事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 |
2 | 比选范围和内容 | 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1套 |
3 | 最高限价 | 18.00万元/不含税 |
4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40天内 |
5 | 付款方式 | 3.6.1 |
6 | 比选方式 | 公开比选 |
7 | 评选办法 | 满足技术要求,采用最低价 |
8 | 合格中选人条件 | |
9 | 比选申请文件 | 1)比选申请文件共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一份。所有参标文件必须盖章。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
10 | 比选保证金 | 金 额:人民币 0元 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中选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2年 月 日 点前(中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11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 方式:邮寄或送达。截止时间:2024.10.16下午5:30分必须备注此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必须与技术联系且方案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
12 |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风险与审计部 (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潘泽兵13908169579)并将标书发到jags111@163.com。快递标书请于快递单号上备注本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
13 | 答疑 | 请中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sjfxb@jian-an.com.cn或拨打答疑电话:(0835)2635470 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
14 | 比选费用 |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一份;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3、如比选申请人派出参与比选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申请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8、提供近1年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资信证明、体系文件(超过3项不提供的按照废标处理)。
(二)答疑
中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中选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2024年10月16日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2)超过比选申请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三、比选技术要求
电驱主减一轴选垫装置工装比选技术要求见附件(或联系技术负责人:孙雷又)
第三部分商务合同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装合同
买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雅安
签订时间:
第一条定作物、数量、报酬、交付期限:
定作物名称 | 零件代码 | 单位 | 数量 | 报酬 | 交货期 |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设计制作定作物的事宜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由乙方购买材料进行设计制作定作物,保证定作物满足比选要求。乙方购买的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并将证明材料质量情况的证件完整复印交与甲方。
第四条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乙方应当响应比选文件或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虚假响应,否则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承担违约责任,若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定作物到甲方工厂后,由甲方验收,乙方可派人参与验收。6个月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定作物不能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第六条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定作物装运应达到牢固,安全的要求,防止定作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严禁外泄。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5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2日内答复。
第九条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能转让。甲方不允许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若乙方擅自将定作物交于他人完成,甲方可直接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定作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乙方送货到(雅安)甲方指定库房。
第十一条定作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定作物到甲方15天内完成验收,由甲方品质检验部门三坐标检测。
第十二条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3.6.1合同签订后30%,调试合格验收后支付60%,质量保证金10%(在验收合格1年后支付),付款前开具相应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金额大于肆万元银行承兑支付。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义务,除本合同由约定外,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标的10%。如果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雅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甲 方 | 乙 方 | ||
单位名称 |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滨河东路6号 | 单位地址 | |
总经理: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传真: | ||
手机: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工行雅安河北街支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231 9614 1090 2210 1685 | 账号 |
第四部分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0835)2635443、2635389。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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