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宣传项目采购(GXZC2020-D3-005629-CGZX)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20-d3-005629-cgzx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林诗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乐达传媒有限公
中标联系人黄倩13737076946
中标公司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旦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新广播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且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产西广播电视合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宣传项目采购(GXZC2020-D3-005629-CGZX)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GXZC2020-D3-005629-CGZX
二、合同名称:2020年宣传项目采购
三、项目编号:GXZC2020-D3-005629-CGZX
四、项目名称:2020年宣传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
联系方式:林诗婷 0771-5505029
供应商(乙方):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数量:*
单价(元):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0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005629广播电视台.pdf005629广播电视台.pdf
2.6 M
005629日报传媒12万.pdf005629日报传媒12万.pdf
1.4 M
005629视铁传媒.pdf005629视铁传媒.pdf
2.6 M
005629乐达传媒.pdf005629乐达传媒.pdf
3.2 M
005629日报传媒23万.pdf005629日报传媒23万.pdf
1.4 M
005629新广播传媒.pdf005629新广播传媒.pdf
1.3 M
005629众创示范基地.pdf005629众创示范基地.pdf
2.2 M
20)0-03
00562
合作协议
编号: GXRTV新闻(合约)字2020第174号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277-959189
西
传真:07y9073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
邮编:530023
(
10
乙方:广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臧然然
电话:18275702747
传真:0771-5851726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3号
邮编:530022
合作期限
2甲方配合乙方保证已得到全部节目拍摄对象的充分投权,乙方
自20219月1日至200)月30日止
二、合作内容
有权使用全部拍摄对象的名字、照片、尚像、声者等,相关人员提出
异议的,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今年以来的甲方工作亮点,利用频道资源
甲方根据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制作经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如
和技术手段拍摄、编辑、制作、播放相关专题
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
2.费用总计:人民币伍万元整(Y5000.00元)。
三、合作费用及付款方式
款
1.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
乙方权利义务:
制作经费共计
1.乙方拥有节目的终审权,非因乙方原因,摄制节目夫能通过审
费共计人民币伍万元整(X500
乙方指定账户为:
查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费任,无须退还已收取款项,为了保证节日
户名:广西广播电视台
作效果,在确保内容的基础上,乙方有权决定节目的最终呈现方式,
账号:626257498303
制作风格。
的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新竹路支行
2.乙方为甲方制作的节目总时长不少于2分钟,乙方应在接到甲
后5个工作目内,向甲方提供与上述总计费用
方的素材后10天内为甲方制作好节目并安排在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
相应的正规合法发票
频道播出
四、双方权利义务
五、违约责任
甲方权利义务:
木协议生效,双方均应善意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除依照上列
1.甲方负责提供有关素材,并保证素材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
单项条款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范围赔偿对方
性、完整性。如因此而导致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经济损失,同时也将是否继续履行协议的权利给予了对方。
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责
六、不可抗力
任和法律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
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由于战争、地震、火灾、卫星故障、上级主管机构命令或其他
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协议不
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不视为违约
规是的范
八、通知条款
当事人有义务采取妥善措施减少损失,并在该事件发生3小时内,书
面通知对方,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知识产权条款
乙方拥有本协议所形成的全部有形和无形知识产权和随附权益
及其衍生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电视播放、相关节目的制作以及
音像电子数据制品等所涉及的权利)。
八、通知条款
双方均同意本协议确定的地址为双方合法有效送达地址,因履行
本协议的相关函件到达该地址(包括拒签或退回)即视为已经合法送
达,如一方地址更改的,均应在更改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
为未变更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需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
协议之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由协议产生或与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分歧应由双方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肆份,乙、甲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自乙甲双方盖
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签约代表:
乙方单位:产西广播电视合
签约代表
熟
体协以于2020年0月2日签订
12
020-D3-06
合作协议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双方经友好协商进行如下合作:
、合作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由乙方为甲方在南
国早报微信公众号平台刊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岗位信息、
就业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内容。
1.发布的内容由甲方提供;如乙方有增加信息,由甲方对信息
予以审核把关。甲方对全部信息予以审核、确认后方才发布。
2.甲方需在信息发布前一天下午16:00前提供信息,刊登时
由甲方决定。
3.该协议资源主要用于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第二条单篇图文推
送,按1.2万元/期(条)计算。如需其他形式的新媒体资源,则按
此价格类推计算。
4.协议金额按实际刊量扣减费用至使用完毕。
二、合作金额:¥12000.0,(大写:拾贰万元整)。合作金
额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通过转
账方式转至乙方指定账户
三、法徘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
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必须是真实、合法的,
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侵害第三人的著作杈、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有违法行为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转款时须提供开发票证明,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及开发票证明
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
1、甲方要按乙方的规定时间,把发布信息送给乙方审查,以
便按时刊出;如超过规定时间送审,造成或影响不能按时刊出,甲
方自负。如甲方提供的发布信息内容不符合《广告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乙方有权拒绝刊登。
2、信息刊出后,如有与原稿不符的重要差错,如关键文字
图片不清楚,甲方应在刊登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乙方负责对重要差错、不清楚部分免费更正一次,原已刊出的
信息仍按规定收费不予重登,如属甲方原稿书写不清楚造成差错
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如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本协议的信息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发
布,乙方应在第二天补登,并按该次信息推送金额的10%作为违约
金赔偿给甲方(用等值版面赔偿)。
4、如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有权顺延
补登。
签订协议后甲方要求撤稿的,甲方应按本协议该次推送
息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推送信息发排后,在刊出前
个工作日16:00后不能撤稿,如一定要撤稿的,甲方应按本协议
该次推送信息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6、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暂停刊发甲方
信息。甲方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
方足额支付信息推送款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户名: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账号:45001604361050704482
甲方
人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I
电话:
电话:071569160传暴
成甲方投收代理人N
法定代表人
或乙方投权代理大:在,到
日期:2年8月日
日期1:20年08用(份
000322423
2020-03-003562
视铁传媒某
广西移动电视广告发布合同
GXSTCM(合约)字2020第117号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签订本合同,甲方就委托乙方在南宁地铁
一号线电视、南宁地铁二号线电视、南宁地铁三号线电视平台发布为期_20期(7天
期)的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意见并共同遵守:
广告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投放品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相关产品宣传片,投放
媒体类型、广告形式、播岀时段、播出频次、播出周期等参数详见下表
媒体类型
播出时段
播出数量
(期)
时长
单价(期/发布费用
地铁移动电视7:00-2:3020
15分钟
600012000
合同总金额
¥120000(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二、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广告期限为2020年1月目起至200912月31日止,在有限
合同期内以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2、本合同广告费用为:¥120000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含6%增
值税税额)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一次性付清广告款。实际发布时间和内
容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执行
(2)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视铁传媒
户名: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609575374
(3)甲方应按上述期限及时付款,所付款项以乙方账户收到为准,甲方逾期超过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需自逾期之日起至乙方解除合同之日期间按日利率万
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乙方收到甲方开票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纳税人识别号:124500004985079160
地址、电话: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0771-5515343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南宁市琅东支行2102112009300123316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播出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
和本合同之约定。
(2)甲方根据广告性质和内容具备以下相应的有效文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Q
证和商标注册证明,其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等特殊商品应按照国家相关
政令提供各种批文,并在广告上显示规定字号。广告播出后,凡因为被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所禁止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负责。
(3)广告播出带需在播出前5个工作日送达乙方,如因未及时送达导致延误播
出,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已经确认广告投放内容、排期,如果需要更改计划的,应在正式播出
101154
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签章形式向乙方提出;广告播出前3个工作日不得更改或撤销广
告订单。由甲方变更广告内容的造成发布时间迟延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乙方
对此不构成违约。
(5)甲方如对乙方广告播出有异议(包括播出的时间和次数),应当在广告播
出之日的次月30日前,持第三方的相关证明提出查询,即双方认同的第三方的监播录
视铁传媒
像带提出查询。如甲方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已经认可按约定播出广
告
(6)甲方有责任依本合同之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播出中如发现广告内容不妥或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的,乙
方有权要求修改广告内容或者补充有关说明,如不能修改或提供,乙方有权终止播
出,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广告首播当天乙方须提供当天地铁电视、公交电视、IPTV13频道带(南
国早报)上刊广告发布照片(提供视频或照片验收)给甲方,乙方应于完成上刊3日
内将上刊照片(通过电子邮件或纸质等形式)送达给甲方。在广告播出后提供广西广
播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监录的播出证明给甲方。
(3)乙方在停播、错播、漏播情况发生后,经乙方确认,乙方按“停一补
错一补一,漏一补二”原则给予甲方广告补偿。如有争议,以双方认同的第三方的监
播录像带为准。
(4)广告实际播出时间与约定播出时段飘移在正负30分钟内视为正常,不视为
乙方违约。
(5)如遇不可抗拒力或重大宣传、突发新闻等需临时调整广告时间或位置,不视⌒
为乙方违约。乙方届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自恢复广告发布之日起顺延被延误的发
布时间。
(6)鉴于电子设备固有特性,甲方同意允许乙方所代理的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地铁
车载设备有5%的故障率,其他设备有2%的故障率;
四、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
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且任何一方
均不承担责任。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不能正常播放或发布的,乙方不承
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将广告发布期限相应顺延。
3、如甲方不能足额履行合同金额,视同违约,需按未履行合同金额的15%支付违
视铁传媒
约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义务且经甲方通知后没有按照甲方通知时间整改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已付款和支付违约金2万元。
五、保密条款
本合同属于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其中的商业及技术数据或信息的保
密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经对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透
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因
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该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
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广西壮族首浴区入才服务中心乙方(签章)
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A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为
签订日期:年月x日
签订日期:2m年。月
2020
D3-005624
南宁地铁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号
人才
甲方:广西鞋族自治区人才服务虫心
地址:南宁青秀区金洲路33号
联系人:陆绍将之
联系电话:13097010
乙方:广西乐达传媒有限公或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6层
联系人:黄倩
联系电话:13737076946
同专用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
立本合问,甲方就托乙方在蜜宁市地铁内发布户外告事,达成如下金见并共同9,飞合同专
、广告内容、位置、规格:
本合同约定的投放媒体形式、投放站点及数量、画面内容等参数详见下表
投放媒体
投放站点
投放数量
投放周期
画面内容
万象城、朝阳广场
各1块
24周
朝阳广场
4块
万象城
4块
12封灯箱
火车东站
3块
4周
广西·中关村创
会展中心
4块
业创新人才基地
广西大学
4块
宣传介绍;活动、
学术交流、成果
东盟商务区
3块
介绍。
广西大学
4周
品牌入口
会展中心
1口
4周
LED联播屏
1、3号线
32屏
4周
第1页共6页
备注:双方一致认可,老客户有优先续约权。如以上投放点位原发布客户续约,甲方认可,乙方对
此不构成违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调整至同等级站点投放
广告发布、变更相关事宜:
1、广告内容发布:由甲方提供广告内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的广告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
项审批工作,广告将于审批通过后5日内安排发布。
2、广告内容变更: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拟变更广告内容的,甲方应当将有甲方相关授权人签字
并加盖甲方专用章的《广告内容变更确认单》(附件1)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同
时提交新的广告样稿及相关证明文件,待乙方完成各项审批工作后,变更的广告内容将于乙方审批
通过的次日发布。甲方变更广告内容的,按照十二封灯箱1000元/幅/次、品牌入口8000元口/次
的价格收取广告变更制作材料费,因此造成发布时间迟延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对此不
构成违约。
3、如甲方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发布、变更广告内容的,需要在法定节假日之前5个工作日以传
真或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等书面方式提前告知乙方,保证乙方有充足的时间与点位审批单位接洽,完
成各项点位审批工作。
、广告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广告期限是指甲方使用乙方代理的南宁地铁广告位,发布广告的起始及截止日期,本合同项
下广告期限为详见合同第一大点参数表,具体起算时间为乙方分别广告后书面通知后甲方验收合格
之日。
2、广告费用是指甲方使用乙方代理的南宁地铁广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地铁广告而需向乙
方支付的费用,包括地铁广告的发布费、首次制作费及管理维护费。
3、本合同项下广告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整);其中:不
含増值税税额的价款_283018,86元,税率」6%,增值税税额_16981.14元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300000元。
5、甲方指定付款账号: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账号:210211200930012331
第2页共6页
6、甲方指定开票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纳税人识别号:124500004985079160
地址、电话: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0771-5515343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南宁市琅东支行2102112009300123316
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广西乐达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南宁星湖支行
账号:78950188000212648
8、甲方应按上述期限及时付款,所付款项以乙方账户收到为准,甲方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
有权解除合同,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四、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时所需要的文件。
(2)甲方有权对所发布广告进行修改,但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轨道公司的相关规定
和本合同之约定。
(3)甲方享有对乙方进行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监督权。
(4)甲方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广告画面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轨道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本合同
之约定。因甲方广告画面内容给乙方及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甲方有责任依本合同之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
(6)甲方应该接到乙方广告发布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验收确认签字,如逾期,且不书面
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已确认乙方已发布广告。
(7)广告发布开始后,甲方就广告发布的内容、数量及效果异常等事由向乙方提出异议的,应
于异常事由出现之日起七个工作白内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在广告发布期内,未收
到甲方有关广告发布异议的书面通知,则视为甲方已确认乙方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了广告发布及相
关事项。
(8)广告发布期限届满或者发布期间内撤换的广告画面,如甲方需取回,应于广告画面撤换前
七日通知乙方,并于画面撤换之日起三日内取回。逾期,乙方不予保留。
第3页共6页
(9)合同期满,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需续约,甲方应在合同期满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否则视为甲方放弃优先续约权。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广告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如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负责,均与
甲方无关。
(2)由甲方提供的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承
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3)乙方对其在合同所指广告位置的广告发布权真实有效性负责,若因甲方对任何第三方做出
非法、无效或越权的广告发布承诺导致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所列之义务,则本合同终止。乙方不承
担甲方因此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4)在广告合同期限内,若出现广告画面内容错误或内容遗漏等情况,由甲方负责,广告时间
不顺延;若出现广告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顺延广告发布时间。
(5)因地铁建设、维护、运营及地铁广告整体布局调整等特殊情况需变更甲方发布广告的位置
的,乙方有权将广告移往其他同等价格的位置,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因地铁建设、维护、运营、征用及地铁广告整体布局调整等特殊情况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
发布广告的,不以乙方违约论处,乙方保证自恢复广告发布之日起顺延被延误的发布时间。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乙方除了应按照甲方广告实际发
布的时间与本合同约定的总发布时间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与甲方结算广告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相
当于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甲方除了应按照甲方广告实际发
布的时间与本合同约定的总发布时间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与乙方结算广告费用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
当于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
460
行,甲乙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且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4、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不能正常播放或发布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乙方应将广告发布期限相应顺延。
5、如合同任何一方有违反以上合同条款中关于广告发布、变更,付款期限,保密协议、知识产
权等条款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
六、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1、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和发布内容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声明享有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相关
设计人所有。
2、本合同属于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其中的商业及技术数据或信息的保密性,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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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不得擅自在未经对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
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3、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和发布内容,除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外,乙方不得使用于本合同之外
的任何方面,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
订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通知与送达
1、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以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专人配送等方
式送达,并应电话通知对方加以确认。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如使用特快专递邮件,以寄出日后的
第四日视为收件日期(寄出日期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电子邮件,以发出后的邮箱系统成功发送日期
为收件日。
2、除非一方书面通知更改地址,一切通知地址均应发往本合同首页列明的地址和号码。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合同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治区
★
媒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代表人或投权代理人/像长法定代表人或搜权代雎人黄
签订日期:0炸8月X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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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3-052
合作协议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做好广西·中关村创业创新人才基地以及广西高层次人才“
站式”服务平台专家项目、成果介绍、政策宣传,双方经友好协商
进行如下合作:
合作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由乙方为甲方在南
国早报微信公众号平台刊登专家项目、成果介绍、政策宣传等内容。
1.发布的内容由甲方提供;如乙方有增加信息,由甲方对信息
予以审核把关。甲方对全部信息予以审核、确认后方才发布。
2.甲方需在信息发布前一天下午16:00前提供信息,刊登时间
由甲方决定。
3.该协议资源主要用于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第二条单篇图文推
送,按1.2万元/期(条)计算。如需其他形式的新媒体资源,则按
此价格类推计算。
4.协议金额按实际刊量扣减费用至使用完毕。
合作金额:¥23000,(大写:贰拾叁万元整)。合作金
额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通过转
账方式转至乙方指定账户。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
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必须是真实、合法的
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侵害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有违法行为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转款时须提供开发票证明,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及开发票证明
后,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
1、甲方要按乙方的规定时间,把发布信息送给乙方审查,以
便按时刊出;如超过规定时间送审,乙方有权顺延刊出时间,因甲
方原因造成或影响不能按时刊出,甲方自负。如甲方提供的发布信
息内容不符合《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乙方有杈拒绝刊登。
2、信息刊出后,如有与原稿不符的重要差错,如关键文字
图片不清楚,甲方应在刊登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乙方负责对重要差错、不清楚部分免费更正一次,原已刊出的
信息仍按规定收费不予重登,如属甲方原稿书写不清楚造成差错
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如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本协议的信息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发
布,乙方应在第二天补登,并按该次信息推送金额的10%作为违约
金赔偿给甲方(用等值版面赔偿)。
4、如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有权顺延
补登
5、签订协议后甲方要求撤稿的,甲方应按本协议该次推送信
息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推送信息发排后,在刊出前
个工作日16:00后不能撤稿,如一定要撤稿的,甲方应按本协议
该次推送信息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6、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可以中止履行本协议,暂停刊发甲方
信息。甲方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
方足额支付信息推送款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乙方
不能接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乙
方退回全部已付款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户名: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账号:45001604361050704482
甲方(盖: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诣
★
地址:南宁市民主路
电话:077562860
成甲方装权代理义:你有
法定代表人
或乙方授权代理/国
日期:200年8月7日
日期:2年月
0o3a26
0)0-03-0056
网络直播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广西新广播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
甲方开展的网络直播及广告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项目内容
网络直播服务1场;广西广播电视台FM930线上硬广3天;广西
广播电视台FM950线上硬广3天或网络直播服务1场。(可根据实际
需求在合作范围内调整项目内容)
2.项目时间:2020年5月27日——2021年5月27日
3.费用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项目直播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
3000(元整),该费用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
甲方一次性付清
4.乙方指定下列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新广播传媒有限公司
账号:613257484614
10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新竹路支行
5.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纳税人识别号:12450000985079160
地址、电话: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077-555343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21021120093001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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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约支付运营费用,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
并要求甲方支付未结清的所有费用。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已付款并支付违约金1
万元。
(2)因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需追究对方责任的,违约方应
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一切维权成本,
7.本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因协议履行期间发生
的纠纷,由南宁仲裁委员会管辖。
才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太才服务中心
授权代理人学管签字日期:m年8月x日
传架
方:广两新广播传媒看限公司
投权代理人签学线签学日期:00年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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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D3-0562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广西众创示范基地深度专题推广项且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
供应商(乙方)广西旦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地点:广西南宁
签订合同时间:2020年6月2h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
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
签订本合同
采购合同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购期号
供应商(乙方):广西且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西众创示范基地深度专题推广项且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
签订时间:2020年月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单一来源
釆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
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价款
服务内容一览表
序
金额
服务内容
数量单位
号
(元)
资讯推广,聚焦基地相关重大成果及突出成绩(版序为6版及6
5,000
版以后,字数500字左右,1期)
专版宣传,聚焦基地亮点成果展示(尺寸为35.5cm×24cm,版
2|序为2、3、5版其中,字数控制在20以内,图片6-8张)
1项4.,00
资讯热点,聚焦日常具有特色及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刊发版序若干项
为6版及6版之后)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伍万元整
小写金额:50,000元
2、服务期间、服务范围内固定费用包干。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费、设备费、劳务费、管理
费、
验收费、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乙方承诺不再向甲
方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求文件、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文件承诺相一致。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服务时间:2020年6月1且至2021年5月31。
2、服务地点:
广西区内
3、验收方式:
第四条付款方式
1、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全部合同款。乙方自收到合同
告
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税务发票给甲方。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指定合同签署页的银行账户为指定收款账户。如指定收款账户发生
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原账户转款视为有效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
承担。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无
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合同期内,甲方违约
的,违约金按约定金额支付,乙方违约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已支付的,有权要求乙方
在三日内交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该部分损失。
3、乙方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求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的,除支
付违约金、赔偿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上述合同、文件要求的服务。乙方拒不改正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收取的全部费用,如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舆论,促进甲方形象提升和开展工作。如因乙方任何违法违
规或不利于甲方订立合同的目标实现或有损于甲方订立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
收取的全部费用,如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损失或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款中扣除
6、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支出的争议处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
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也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
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不可抗力或政策或法律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据实结算前期费用,剩余的款项在
三日内退回给甲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甲方所
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
2
批,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4、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详见合同签署页,合同履行过程中需送达的协议、通知、函件、法律文书
(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应诉通知、传票、裁定书、判决书、律师函)等文件资料一经寄送至送达地址
即视为送达。各方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未通知的,若对方邮寄送达的,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法律文书邮寄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
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效力同等。本合同附件如下
1、谈判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谈判书;
4、成交通知书。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七份,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
份,甲方执三份,乙执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王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
案。
》必
甲方(章)
乙方(章)
媒集
222年月日
广西
8月乙7日
广告
单位地址:南宁市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传媒集
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
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电话:0771-569092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8219134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
民主支行
账号:
账号:4500160436105070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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