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栾川县冷水镇西增河村组户通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7.3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栾川县冷水镇西增河村组户通道路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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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76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2024年栾川县冷水镇西增河村组户通道路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73,600.00元 | |||||||||||||||
最高限价:973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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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该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该工程位于栾川县冷水镇西增河村,工程建设内容为:路基整平碾压,铺设20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建设地点:栾川县冷水镇; 5.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7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5.8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5.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0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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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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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或交安B), 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具体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无在建承诺);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能同为一人);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显示查询日期为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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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栾川县钼都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南 100 米环保大厦西门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栾川县冷水镇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888584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 |||||||||||||||
联系人:聂女士 | |||||||||||||||
联系方式:1359846968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聂女士 | |||||||||||||||
联系方式:13598469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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