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广西财经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明秀校区13栋学生宿舍电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重)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6.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广西财经学院相关采购制度规定,经学校审批,现就2024年广西财经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明秀校区13栋学生宿舍电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重)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广西财经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明秀校区13栋学生宿舍电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重)
二、上限控制价
大写:(人民币)陆万壹仟贰佰元整。
小写:(人民币)61200.00元 。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资质要求
(一)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的服务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报价人与广西财经学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项目内容
(一)采购电热水器36台(60L),安装于明秀校区13栋学生宿舍内,确保安全正常使用;
(二)拆除原有电热水器及管材,并搬运至明秀校区指定仓库。
六、项目完成期限: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进场通知后,7天内完成安装工作。
七、项目地点: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
八、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项目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通知成交供应商开具对应发票,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及付款相关材料后,一次性支付100%项目款(无预付款)。
九、质保期:质保 8 年(含辅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需购买产品保险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十、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表(附件1),要求必须按附件1报价表格式填写且列明品牌型号,经法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缺漏或未按规定签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未按照报价表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私自更改或删除报价文件内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 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报价人应于2024年9月26日(周四)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至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后勤中心办公楼310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二)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农老师0771-3842859。
十三、现场勘查
(一)勘查集中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09:30;
(二)联系人:高老师18577850080;
(三)勘查集中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13栋学生宿舍正门。
十四、项目答疑联系人:盘老师18878798195。
十五、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十六、成交候选人推荐办法
(一)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排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拒绝履行项目内容及要求的,我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评审小组认为某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要求其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将不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广西财经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
一、项目名称:2024年广西财经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明秀校区13栋学生宿舍电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重)
二、上限控制价
大写:(人民币)陆万壹仟贰佰元整。
小写:(人民币)61200.00元 。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资质要求
(一)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的服务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报价人与广西财经学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项目内容
(一)采购电热水器36台(60L),安装于明秀校区13栋学生宿舍内,确保安全正常使用;
(二)拆除原有电热水器及管材,并搬运至明秀校区指定仓库。
六、项目完成期限: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进场通知后,7天内完成安装工作。
七、项目地点: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
八、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项目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通知成交供应商开具对应发票,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及付款相关材料后,一次性支付100%项目款(无预付款)。
九、质保期:质保 8 年(含辅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需购买产品保险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
十、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表(附件1),要求必须按附件1报价表格式填写且列明品牌型号,经法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缺漏或未按规定签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未按照报价表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私自更改或删除报价文件内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 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报价人应于2024年9月26日(周四)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至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89号后勤中心办公楼310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二)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农老师0771-3842859。
十三、现场勘查
(一)勘查集中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09:30;
(二)联系人:高老师18577850080;
(三)勘查集中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13栋学生宿舍正门。
十四、项目答疑联系人:盘老师18878798195。
十五、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十六、成交候选人推荐办法
(一)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排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拒绝履行项目内容及要求的,我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评审小组认为某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要求其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将不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广西财经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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