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关于楚雄州绿美河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lmhhsnghbz-2308042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创然15687894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关于楚雄州绿美河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C-LMHHSNGHBZ-230804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绿美河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规划 方案初稿,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技术审查工作并印发实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楚雄州绿美河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州绿美河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 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 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07月01 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无须自行提供,查询结果以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社会组织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或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 年的,可提供自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行政机关(事业)提供2019年度 至2021年度或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决算报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6月至本 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社会保 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 免税、免缴或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依法免税、免缴证明或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6.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
1.6.3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 犯罪记录;
1.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6.5供应商应加强自身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期内,自身人员所发生一切问题 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
注:资格条件涉及网站查询的,供应商无须自行提供,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不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 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要求: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咨询专业需包含“水利水电”或者具有工程咨询 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原件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水土保持规划、美丽河湖建 设等任意一项水利规划相关工作。企业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项目验收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 内容的,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所在 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水 土保持规划、美丽河湖建设等任意一项水利规划相关工作。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或项目验收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过相关项目的,不予认可。
3.4
进行本项服务的工作人员总数不少于4人(其中水文规划类专业不少于2人),提供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须驻 场服务,且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项目组成人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
地 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878-3127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 C 栋 812 室 联 系 人: 张创然
电 话: 15687894789
电子邮件: /
鬟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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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州绿美河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线上添加微信号yigex zz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MHHSNGHBZ-2308042
项目名称:楚雄州绿美河湖十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内容及需求:参照规划相关技术规程,对我州水库、河流和水利风景区开 展绿化美化现状调查,进行系统调查研究,摸清河湖绿美需求底数。按照《云南省 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
2024年)》相关要求,结合楚雄州实际情况,以实现河湖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 水和谐、生态安全为主要目标,以城市、乡镇、重点农村、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及周 边的河流、水库、水利风景区为重点,按照需求强烈、轻重缓急、目标易达、效果 易显、经济合理等原则,编制《楚雄州绿美河湖建设十年规划方案》。规划方案通 过专家技术审查并印发实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具体内容以采 购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规划方案初 稿,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技术审查工作并印发实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 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 年07月0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无须自行提供,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2.2社会组织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或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 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 年的,可提供自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行政机关(事业)提供2019年度 至2021年度或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决算报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6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免税、免缴或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应提供依法免税、免缴证明或相关 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6.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
1.6.3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 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6.5供应商应加强自身劳动保障和管理,服务期内,自身人员所发生 一切问题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
注:资格条件涉及网站查询的,供应商无须自行提供,查询结果以采购代 理机构查询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不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 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要求: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咨询专业需包含“水利水电”或者具有工程咨询 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原件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水土保持规划、美丽河湖建 设等任意一项水利规划相关工作。企业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项目验收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 内容的,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所在 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近五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水 土保持规划、美丽河湖建设等任意一项水利规划相关工作。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或项目验收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过相关项目的,不予认可。
3.4
进行本项服务的工作人员总数不少于4人(其中水文规划类专业不少于2人),提供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须驻 场服务,且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项目组成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添加微信号yigexzz发送下列材料原件 扫描件进行确认获取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 除外);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售价:0元。
未按照以上方式进行确认的,开标时不受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视为放弃参选资 格,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 e.com/),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
地 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
联系方式:许工0878-3127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C座)8层812号 联系方式: 15687894789/0871-65891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创然
电 话: 15687894789/0871-6589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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