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项目机电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及桐梓隧道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194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7〕19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6.6%∶63.4%,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起自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经松坎镇、大河镇、马鬃乡、蒲场镇,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长118.918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110.028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0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8.890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次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包含机电标段范围内(不含隧道消防工程)的交(竣)工验收检测。具体内容详见下页“标段划分情况一览表”
2.3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机电交(竣)工验收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试验及检测报告之日止。
标段划分情况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证书均应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为已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试验检测机构,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或其为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每个投标人可申请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根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单位方可申请投标。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且在不同标段内填报的人员不可以重复,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超过最大允许中标数量时,招标人将依次取消其中标金额相对较小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直至中标数量满足上表规定,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序递补。
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文件的中有关规定执行,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ttiis.cn/)”中查询到的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电话:4007000813或0851-88642763,网址:http://www.e-qyzc.com/)线上或自行前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与创新路交汇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裙楼2-4层办理数字证书。
4.2办理好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平台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格式为.TBJ)。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 CA 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省路网中心):0851-85992655。
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0851-85954467。
1.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 1 号
邮编: 550004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51-8393783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咨询事业部)
邮 编:550001
联 系 人:刘沐良、田鹏、彭锴
电 话:19078813121
附件: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docx
本招标项目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6〕194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7〕198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6.6%∶63.4%,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扩容工程起自贵州省桐梓县下坪,接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重庆段扩容工程,经松坎镇、大河镇、马鬃乡、蒲场镇,止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青山枢纽,接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路线长118.918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新蒲枢纽互通式立交110.028公里为新建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0米;新蒲枢纽至终点段8.890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新建半幅路基宽度20.5米。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次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包含机电标段范围内(不含隧道消防工程)的交(竣)工验收检测。具体内容详见下页“标段划分情况一览表”
2.3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机电交(竣)工验收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试验及检测报告之日止。
标段划分情况一览表
检测 标段号 | 里程长度(km) | 对应施工标段号 | 桩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CZJDJC-2 | 12.95 | 机电31-A合同段 | K34+456~K47+410 | 标段范围内(桐梓隧道)的机电工程(不含隧道消防工程)交工验收检测 |
CZJDJC-竣 | 108.4 | 机电28~33合同段、OTN施工合同段 | K0+000~K108+400 | 标段范围内的机电工程(不含隧道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检测 |
3、投标人资格要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证书均应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为已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试验检测机构,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或其为非独立法人的下属机构或部门的试验检测机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每个投标人可申请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 AA | A | B | C |
投标人可提出投标标段申请数量 | 2 | 2 | 1 | 1 |
投标人可中标标段数量 | 1 | 1 | 1 | 1 |
根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单位方可申请投标。投标人应按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且在不同标段内填报的人员不可以重复,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超过最大允许中标数量时,招标人将依次取消其中标金额相对较小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直至中标数量满足上表规定,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序递补。
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文件的中有关规定执行,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ttiis.cn/)”中查询到的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电话:4007000813或0851-88642763,网址:http://www.e-qyzc.com/)线上或自行前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与创新路交汇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C栋裙楼2-4层办理数字证书。
4.2办理好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不收费(平台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格式为.TBJ)。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 CA 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835。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省路网中心):0851-85992655。
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0851-85954467。
1.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 1 号
邮编: 550004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51-8393783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咨询事业部)
邮 编:550001
联 系 人:刘沐良、田鹏、彭锴
电 话:19078813121
附件: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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