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岑010-68777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6
公告正文

海洋牧场 EPC 总承包—2024 年 1 月广东分公司大唐南澳
勒门 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唐南澳勒门Ⅰ海上风电扩建 项目核准的批复》(汕市发改〔2022〕41 号)批准,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 资金,招标人为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洋牧场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洋牧场 EPC 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以项目核准地为准)。
2.3 建设规模: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建成使用海域面积 18 平方公里 的勒门 I 期风电场,装机总容量 245 兆瓦,选用 35 台 7.0MW 风电机组,2024 年 将进行 I 期海上风电场扩建项目,拟计划利用原规划场址范围中剩余的 38km2 海 域扩建 354MW 海上风电项目。为充分利用风电资源,提高海洋空间综合利用能力,现在风电场中的风机间隔海域规划深海智慧海洋牧场,探索“海上风电+海洋牧 场”产业发展模式。目前勒门海域的深度在 19~26m 范围,设计养殖水体大于 12000m³,项目位置暂定位于大唐勒门 I 海上风电场址内一期项目与扩建项目中 间区域,拟采用桩基固定桁架式结构,配备自动投喂、水质监测、水上水下监控、洗网机、吸鱼泵等智能化渔业养殖设施,同时配备综合平台和必要的临时休息设 施。
2.4 计划工期: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224 日历天(具体 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大唐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扩建项目海洋牧场 EPC 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运输、施工、调试、验收、质量保 证服务(含 CCS 检测认证、三同时)等全部工作及招标技术文件规定的其它工作,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招标编号:CWEME-202401GDNA2J-S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海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近五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的 100MW 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或 1 万立方养殖 水体及以上的海洋牧场项目或 3000 吨及以上海工平台项目或 220kV 及以上等级 海上升压站工程的已竣(完)工 EPC 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至 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 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港口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 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 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 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100MW 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或 1 万立方养殖水体及以上的海洋牧场项目或 3000 吨及以上 海工平台项目或 220kV 及以上等级海上升压站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否则视为无效 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含)三家。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 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 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要求,近五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 完成的 100MW 及以上海上风电或 1 万立方养殖水体及以上的海洋牧场项目或 3000 吨及以上海工平台项目或 220kV 及以上等级海上升压站工程的设计业绩(业 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 协议书,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 3.2.2 和 3.2.3 要求,近五年须具有 2 个 及以上 100MW 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或 1 万立方养殖水体及以上的海洋牧场项目或 3000 吨及以上海工平台项目或 220kV 及以上等级海上升压站工程的建造与安装 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 明材料,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 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3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 月 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 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 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 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 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 0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 件为准,投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 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 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 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 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 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河中路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李岑
电话:010-68777299
电子邮件:lice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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