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启新学校(广州市新穗学校代管代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项目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ylx20242069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020-809274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丙乙文化传承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小姐020-8653634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广州丙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新穗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启新学校(广州市新穗学校代管代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启新学校(广州市新穗学校代管代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BYLX202420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65363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新穗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09274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丙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20-86536349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1301-B4642(集群注册)(JM)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遴选项目名称:“广州市启新学校(广州市新穗学校代管代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项目
遴选项目编号:BYLX20242069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本次遴选活动拟就“‘广州市启新学校(广州市新穗学校代管代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项目”项目通过公开遴选,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作为该项目的政府采购定点议价的对象。中选单位获得政府采购定点议价资格,但不意味着一定可以承接该项目,最终以政府采购定点议价的结果为准,各供应商应明晰并自行承担上述情形有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成本。“‘广州市启新学校(广州市新穗学校代管代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定点议价供应商遴选项目”的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遴选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对本遴选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拆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上述证照复印件作为证明。本项目仅接受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响应。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有效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或有效证明。
(5)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要求全部服务的承接单位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已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物业管理定点供应商库中(提供具有查询途径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遴选活动的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③存在控股、管理及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前台。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具体方法及流程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四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更正公告、中选公告等)在上述网站公布后,视为以书面形式有效送达,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委派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前往获取遴选文件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否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2、供应商在完整提交下列纸质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可领购遴选文件: 
(1)《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供应商本单位任职证明: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要求附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适用于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
2)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要求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适用于由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代表报名的)。
3)上述人员于2024年 10 月在供应商本单位任职的有效证明(可提供①或②):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该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②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可同时显示企业名称、参保人员名称、参保时段等信息的网页截图(备注:如委托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代缴社保的,须同时提供:①被委托代缴社保的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具有关联性的证明(即:股东架构、股权关系证明);②委托代缴社保的完整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③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的代缴社保的人员名单截图及2024年 10 月对应的代缴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潜在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遴选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文本进行填写并打印盖章,与上述资料一同携带至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成功的,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办理遴选文件购买手续(缴费方式:公对公转账)。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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