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西财投决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qc-2017-01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西财投决[2018] 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作出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和地址
投诉人:北京奥德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北京印象2号楼4单元413室
被投诉人: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通讯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 98号24-1-101-G
二、基本情况
1.投诉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机关一般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西青区文化中心剧场部分灯光改造提升)
(项目编号:JZQC-2017-0134)
四、执法机关名称和公告日期
1.执法机关名称: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
2.公告日期:2018年1月26日
3.主要投诉事项:
1、 采购代理商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涉嫌串标,项目《招标文件》系为投标供应商广州彩熠灯光有限公司量身定做。
2、投标方广州彩熠灯光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天津港保税区蓝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恶意串通控标、围标行为,该项目虽然名义上由天津港保税区蓝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但实际仍由缺席竞标的广州彩熠灯光有限公司控制。
3、采购代理商在项目的公开招标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开标时未当众拆封、宣读。
三、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
基于上述事实,本局经审查认为,北京奥德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财政部门经审查,对投诉事项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二)投诉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投诉”,驳回北京奥德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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