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1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27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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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巡航、海上应急船舶业务协作 |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全年,为期1年。本项目租赁一艘船舶总吨为500吨左右的船舶,提供30天的船舶协作需求,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海洋重要保护目标执法巡航 协助生他环境部门对本市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管辖范围内23个重要无居民海岛、2个重要水源地、3个自然保护区以及17处生态保护红线,当年开展两次执法巡航,检查破坏海岛生态环境、水源地安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生态红线等违法行为; (二)事中事后监管 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市长江口-杭州湾海域整个岸线的155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和56个入海排污口以及涉海工程项目开展现场检查、事中和事后监管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 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市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环境应急事件开展应急监测、风险防范预警等工作,同时配合开展应急演练; (四)交办任务 协助完成国家、本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乙方应保持船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做好随时出航准备,负责制定船舶管理方案,负责船舶航行安全,负责随船执行任务人员后勤保障工作,满足保障30天的船舶协作需求。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管理、人员管理、码头停泊、油料、维修维护、保险等工作费用,除合同总价外甲方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船舶应具备续航出行5天以上的条件,具备随船执行任务人员住宿条件,具备开展海上应急监测和实验条件。 |
2700000.00 | 2024-01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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