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34.8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49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全长34.529km,分两
期建设。一期工程(18.054km)起点对接江珠高速公路,终点位于大林镇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16.475km)起点对接一期工程,终点位于高栏港高速公路。全线桥隧比 84.78%,设特大桥、大桥 26399m/18 座,隧道 2452.5m/2 座,互通立交7处,服务区1处,管理养护中心1处,批复概算85.75亿元。
(二)招标内容:开展全线环境监测调查(含鹤洲北管养中心、服务区),包括声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空气污染影响监测、水环境现状及废水达标排放监测等、生态环境调查并出具对应的CMA检测报告,编制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并通过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环保验收。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0个工作日内完成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并提交招标人,协助发包人完成并通过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环保验收(不含审批时限)。
2.3 支付方式:
协助发包人完成并通过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环保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请款资料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3)具有省级或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不少于近一个月(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社保证明。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具有一项公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6)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叁佰捌拾壹元整,小写:¥348381.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1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鹤洲北管理养护中心主办公楼5楼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04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5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鹤洲北管理养护中心主办公楼5楼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04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鹤洲北管理养护中心主办公楼5楼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04室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杨紫薇
电 话: 18926991891
电子邮件: 1149960864@qq.com
2024 年 10 月 8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49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与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全长34.529km,分两
期建设。一期工程(18.054km)起点对接江珠高速公路,终点位于大林镇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16.475km)起点对接一期工程,终点位于高栏港高速公路。全线桥隧比 84.78%,设特大桥、大桥 26399m/18 座,隧道 2452.5m/2 座,互通立交7处,服务区1处,管理养护中心1处,批复概算85.75亿元。
(二)招标内容:开展全线环境监测调查(含鹤洲北管养中心、服务区),包括声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空气污染影响监测、水环境现状及废水达标排放监测等、生态环境调查并出具对应的CMA检测报告,编制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并通过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环保验收。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0个工作日内完成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并提交招标人,协助发包人完成并通过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环保验收(不含审批时限)。
2.3 支付方式:
协助发包人完成并通过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环保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请款资料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3)具有省级或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不少于近一个月(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社保证明。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具有一项公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6)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叁佰捌拾壹元整,小写:¥348381.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1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鹤洲北管理养护中心主办公楼5楼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04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5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鹤洲北管理养护中心主办公楼5楼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04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鹤洲北管理养护中心主办公楼5楼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04室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杨紫薇
电 话: 18926991891
电子邮件: 1149960864@qq.com
2024 年 10 月 8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编制 |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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