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海盐县天仙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盐污司【2023】22号文件批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保教育展示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浙金穗嘉[2023]05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保教育展示厅建设项目 | 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1项 | 160 | 工期:120日历天。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21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2:00-5:00时)。
2、购领招标文件地点:邮件方式(报名时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837269640@qq.com,并备注项目名称)。
3、购领招标文件需要的资料: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4)工本费凭证;5)报名表(详见附表)。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交纳方式:网银形式。
收款单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帐 号:8110801013102101252
七、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无
八、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4年2月28日14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宋凯 联系电话:0573-86186797
传真:0573-86186797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东幢13楼
2.采购人名称: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凯伦 联系电话:0573-86806871
地址: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海盐县水务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查一峰 联系电话:0573-86027761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83号
2024年2月4日
附件信息:
投标报名登记表(金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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