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的委托,就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舞台设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FS-J-2019-40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终止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FS-J-2019-408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舞台设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少年科学艺术宫
采购单位地址:鼓楼区永安街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凌翔/ 0591-8754382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 /0591-83393310、83393312
四、废标、终止的原因
1、在评审期间,符合谈判文件须知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谈判报价人不足三家,本次竞争性谈判程序终止。
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废标/终止日期:2019年12月23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谈判报价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及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上海杰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②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③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⑤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经谈判小组评议,上海杰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符合《谈判文件》第3.1点资格标准的第3.1.2条款、第3.1.3条款、第3.1.4条款、第3.1.5条款、第3.1.7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上海舞台技术研究所的审查情况如下:
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未按规定由谈判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章,不符合《谈判文件》17.2.2符合性检查第(1)条款的规定,符合性检查不符合,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上海华丽达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规定由谈判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谈判文件》17.2.2符合性检查第(1)条款的规定,符合性检查不符合,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上海中演创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其余的资格标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均未注明“与原件一致”,不符合《谈判文件》17.2.2符合性检查第(10)条款、第(11)条款、第(18)条款及《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报价人须知第13.7条款“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资格标准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加盖谈判报价人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响应文件在符合性检查中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的规定,符合性检查不符合,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福建上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未注明“与原件一致”,不符合《谈判文件》17.2.2符合性检查第(18)条款及《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报价人须知第13.7条款“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资格标准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加盖谈判报价人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响应文件在符合性检查中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的规定,符合性检查不符合,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谈判小组成员:林成俊、何哲、陈凌翔(采购人代表)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