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人民政府林源镇常家围子村自来水建设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57.7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b02990100z20231412647
预算金额57.7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丹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02990100Z20231412647
项目名称:  林源镇常家围子村自来水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577573.3200
最高限价(元):  577573.3200
采购成本价(元):  559090.0000
需求详情:
1、本工程为林源镇常家围子村自来水建设工程,新建干线,支线到村屯,黄色线DE-75、红色线DE-32,成品阀门井8座).
2、室外采用PE管(PE100),热熔连接,新老管线采用连接件连接。
3、管线管底埋设深度2.7m,管线穿越低洼处时应下卧施工,保证管顶覆土2.5m以上。
4、铺设管线干线,支线采用水平定向钻施工,与现有管线连接处采用开挖施工。
5、给水管线施工及验收应遵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程》CJJ101-2004.
6、管道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规定进行。
7、根据甲方要求,管线穿越道路时不考虑破坏修复量,管线穿越耕地时不考虑补偿,由村内自行解决。
8、如遇特殊问题应与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协商后施工。
9、未尽事宜请参阅有关国家规定。
服务周期:  4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
报名开始时间:2023-09-04 19:14
报名结束时间:2023-09-07 14: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丹丹
联系电话:  13936980108
联系座机:  0459-6710507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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