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吉林伟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勇151513057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6
公告正文
海安市平桥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
二期(曹平河-牛顿大道)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平桥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曹平河-牛顿大道)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平桥河(曹平河-牛顿大道)。
2.2 工程规模:平桥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施工西起曹平河,东至牛顿大道,总长约1000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河道护岸,新建滨河步道、栈道、亲水平台、沿河绿化、河道清淤及局部防护等。
2.3 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河道护岸,新建滨河步道、栈道、亲水平台、沿河绿化、河道清淤及局部防护等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甲方交办的工程及实施内容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6.50万元,最高投标费率1.5%,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方式(以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经审核的结算总价为基数×所报费率×监理考核系数=最终监理费用),投标费率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小数(超过位数的为无效标,如:1.5888%为有效、1.58888%为无效标)
2.6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1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年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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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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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10其它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2)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4)投标人承诺书。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标后,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除突发身体状况不允许外),否则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上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分中心并列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加本单位任意监理项目的投标。  
2、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需为水利水电专业毕业(提供学历毕业证书)),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中标后,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除突发身体状况不允许外),否则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上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分中心并列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参加本单位任意监理项目的投标。
3、监理员:1名,需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需为水利水电专业毕业(提供学历毕业证书))。在施工不同阶段,应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水利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在30-60周岁。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所有应进场的监理员在合同签订时都须将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提供给委托人)。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除监理员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调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外),每更换一人,招标人有权依据《水务集团监理管理办法》(暂行)扣除违约金5000元。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若现场在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7:30签到,11:30签退;下午13:30签到,6:00-7: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委托人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
5、监理人员请假需书面申请,报委托人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对出勤率进行考核;
2、监理人员须参加建设方组织的人脸识别打卡考勤(每天上午、下午各打卡二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小于4小时,人脸识别打卡考勤机由建设方提供,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监理人员出勤率未达到规定天数,每月汇总有2次以上5次以下(含5次)不在岗,每次总监罚款1000元,其它人员罚款500元,每月考勤有一人超过5次不在岗或合同期限内一人累计超过10次不在岗,建设方按监理费的5%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直至解除合同。
3、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监理费。
4、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介于8%和10%之间的(即8%<核减率≤10%),按照其超出8%部分金额的5%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10%服务费予以处罚,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介于10%和20%之间的(即10%く核减率≤20%),按照其超出8%部分金额的10%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20%服务费予以处罚,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出20%的,除按照其超出8%部分金额的10%对施工单位子以处罚,同时对监理单位扣减30%服务费子以处罚,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抵扣。市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审计核减原因追究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抄送市行政审批局审核后列入黑名单,录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分中心”等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得在海安市承揽工程业务。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评标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8日到2023年03月06日15:00 分。
5.2获取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8日到2023年03月06日15:00 分前登录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6日15:00 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若未按约定履约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老坝港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8%,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3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4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联系方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中信窗口
邮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系人:吉林伟                              
联系人:谭勇
电话:0513-88826955                         
电话: 1515130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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