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昌街道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第二次)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jt2024-035-1号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公司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沈女士0573-8722902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573-87502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昌街道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JT2024-035-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昌街道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第二次)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海宁大道西侧、长山河南侧,新建停车场面积约5524㎡,新增机动车位约150个,非机动车位约360个,停车场采用灰土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新建广场及附属设施面积约5127㎡,广场硬化采用灰土基层,混凝土面层;新建道路一长约103米,宽7米;新建道路二长约70米,宽7米;新建道路三长约196米,宽7米;新建道路四长约136米,宽7米;新建道路五长约667米,宽7米;新建道路六长约29米,宽7米,道路采用宕渣或灰土路基,混凝土路面,同时完善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投资估算约2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修改)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修改)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设计优化、网上审图(如有)等);施工期咨询服务等。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弱电、智能化、亮化、标识标线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现场部分道路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设计时考虑是否利用。
施工期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
2.3 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阶段: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企业类似业绩:2019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图审合格证书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条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城市道路的设计业绩。
3.4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6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14: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期间于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前往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宁市海宁大道267号紫薇大厦12楼)领取相关材料。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企业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3 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浙海宁市交通大楼1号楼一楼东开标室(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418号西侧二楼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东方都市小区11幢1层-3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3-87229027
电 话:0573-87502239
2024年11月07日
附件下载:
招标编号:JTJT2024-035-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昌街道自然之城生态研学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第二次)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海宁大道西侧、长山河南侧,新建停车场面积约5524㎡,新增机动车位约150个,非机动车位约360个,停车场采用灰土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新建广场及附属设施面积约5127㎡,广场硬化采用灰土基层,混凝土面层;新建道路一长约103米,宽7米;新建道路二长约70米,宽7米;新建道路三长约196米,宽7米;新建道路四长约136米,宽7米;新建道路五长约667米,宽7米;新建道路六长约29米,宽7米,道路采用宕渣或灰土路基,混凝土路面,同时完善照明等相关附属设施。投资估算约2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修改)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修改)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设计优化、网上审图(如有)等);施工期咨询服务等。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弱电、智能化、亮化、标识标线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现场部分道路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设计时考虑是否利用。
施工期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
2.3 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阶段: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企业类似业绩:2019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或图审合格证书或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条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城市道路的设计业绩。
3.4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6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14: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期间于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前往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宁市海宁大道267号紫薇大厦12楼)领取相关材料。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6)企业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3 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浙海宁市交通大楼1号楼一楼东开标室(海宁市海洲西路8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森立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418号西侧二楼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东方都市小区11幢1层-3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73-87229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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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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