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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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FFB2021--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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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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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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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21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上石路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2021〕2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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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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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 |
舒城县2021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上石路工程监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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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包人 |
舒城县五显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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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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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2021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上石路工程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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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皖交规划函(2021)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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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设规模 |
路段全长7.229KM,铺筑沥青,水稳,碎石找平,路肩硬化,路面标线(黄白),标识标牌等;新建挡土墙446.8M;新建矩形渠2364.5M;梯形边沟4906M等;新建桥梁3座利用修缮桥梁1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监理费用为99604.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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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计划工期 |
监理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结束止(以后至日期为最终服务期),其中现场服务期为实际施工期。监理单位需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控制工程进度,由于工期滞后和延长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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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包范围 |
本项目对舒城县2021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上石路工程施工阶段全部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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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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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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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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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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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限已加入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应急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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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国家注册公路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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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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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发包会时间、地点及发包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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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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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2021年11月1日15时00分 舒城县五显镇财政所3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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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携带推荐函、报名资料到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楼10层综合部获取发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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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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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舒城县五显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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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舒城县内 |
地址 |
舒城县城关镇徽网在线电子商务产业园南楼五楼15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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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夏站长 |
联系人 |
徐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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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956122088 |
电话 |
18555898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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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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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参加发包会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获取发包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发包人的推荐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本工程承包保证金金额为2000元。承包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在发包会现场查验。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承包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须在合同签订前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逾期未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足额汇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5.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发包会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格式附后)原件,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预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1〕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7.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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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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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