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大厦锅炉房加固维修改造(改造为食堂)项目(新风空调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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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对光明大厦锅炉房加固维修改造(改造为食堂)项目-新风空调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光明大厦锅炉房加固维修改造(改造为食堂)项目-新风空调工程专业分包投标。

1、建设地点:光明大厦(天山区建设路36号)。

2、发包方式:光明大厦锅炉房加固维修改造(改造为食堂)项目-新风空调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承包方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包工、包设备及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风险、包措施费、包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包场地清理费、包通过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等一切工程内容及相关费用)。

3、招标范围:安装空调外机、新风机组、全文液晶控制键盘、管内穿线、管道支架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计划2024年1月25日至2月5日(共计15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提供时间确定,招标人可根据业主对招标人的进度要求调整中标人工期;因业主等非招标人原因竣工日期顺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供近三年(2021至今)的业绩有效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中。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根据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发布的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现金方式收取)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根据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为: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保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至少提前1日将汇款截图发送联系人,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未参加投标的、未能完成投标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投标人相同的视为串标,则一律按照流标处理,且投标单位将拉入黑名单中,一年内不得投标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投标要求的,投标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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