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余市邮政分公司皮带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余市邮政分公司皮带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TC249X630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
目 录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新余市邮政分公司皮带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新余市邮政分公司皮带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TC249X630 采购预算:12万元,其中维保费用3万元(1年合计),配件费9万元(标准件由服务商提供配件型号和数量,非标件由服务商提供并提供报价清单备案(具体详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管理费) 采购内容:为全市(含分宜)皮带机共计16台左右,提供全包服务,为设备发生故障后现场维修;免费为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包括操作培训、一般维修、联网培训等 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分标包,即为1包采购。 其他内容:
5.1 付款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于每季末10日前提交本季度维修清单,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由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合格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维修服务费。
5.2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为每年度内维修皮带机实际发生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管理费,具体参照维修内容按照中标折扣率进行计算。),即采购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劳保费、税费、保险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评审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评审材料: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并提供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4.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承诺内容: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5.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6月03日09:00时至2024年06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缴费并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选择电汇或个人网银支付(注:电汇支付方式须上传汇款凭证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个人网银支付可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响应的,责任自负。
2、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62108037、010-86397110。
3、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响应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响应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唱价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529号2-3楼。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楼1104
项目联系人 :陈校、熊敏翔、罗会京、李金阳
电话:13177781250
电子邮件:chenxiao@cntcitc.com.cn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167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90-6439196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总则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定义 “采购人”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系指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采购方”系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货物”系指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列相关服务。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合格的货物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以及磋商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供应商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采购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采购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澄清。 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期。
响应文件的编写
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和采购方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组成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响应报价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报价一览表的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响应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响应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价格的增加、成交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响应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供应商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供应商成交后须免费补足,并使采购人满意。 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中适用的报价货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报价保证金
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交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否决。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缴付成交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
2)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5)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6)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报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予以否决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报价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响应将被否决。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报价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17.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7.4 传真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标记
18.1封装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每本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2)“在 年 月 日 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响应文件。
18.3 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操作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采购代理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方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字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与评审
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磋商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其他详见“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唱价。 磋商小组
评审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响应文件的初审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报价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的响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报价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如该供应商成交,则合同价以原报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如该供应商成交,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报价将被否决。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未提交报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签署;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且未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5.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25.9.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5.9.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25.9.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5.9.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9.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5.9.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弄虚作假的行为:
25.10.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5.10.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5.10.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5.10.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5.1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响应被否决;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响应文件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并设最高响应限价。评审委员会按下表评分细则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对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注:评审过程中凡出示虚假证件、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投标(响应)或中标(成交)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中标(成交)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并不予返还投标(报价)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作为违约处理。
1、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
2、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计分证明文件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提供并加以说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不清楚的不予计分。
3、评分表中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响应后进行核实,发现造假的一律取消预成交资格并按将作出相应的处罚。
与采购代理和采购人的接触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唱价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有关的事项与采购方接触。 供应商试图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采购组织及因故中断处理方式
(一)本项目经两轮公开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第二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形:
(1)报名或递交文件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不进行唱价,可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供应商只有两家的,可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2.第二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情形:
(1)报名或递交文件供应商只有一家的,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书面同意后,不进行唱价,现场转单一来源谈判。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的,现场转单一来源谈判。
(二)本项目当前序中选人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可顺序启用后序合格供应商做为本项目合作方,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竞争性磋商及最终报价
磋商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和承诺。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推荐成交候选人
30.1 定标原则: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按最终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中第一名为预成交人。(最终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综合评分且报价部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综合评分、报价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其它排序顺延)。当前序成交人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可顺序启用后序合格供应商做为本项目合作方,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30.2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
30.3 磋商小组有权利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磋商小组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30.4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
30.5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30.6 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进行评审结果汇总。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30.6.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0.6.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0.6.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0.6.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30.7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公示期为3天。
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响应,以 及宣布本次采购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授予合同
合同的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其响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 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方确认。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签订合同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合同期限:合同约定之日起2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展期一年,最多展期一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成交服务费
36.1招标代理机构接采购人通知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计取。中标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一律按照3000元收取。
36.2中标服务费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35.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第34.1条规定办理,采购人将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供供应商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合同编号:
维护保养合同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得到专业维护,甲方委托乙方对 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护保养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设备信息如下:
1.设备名称:
2.设备品牌:
3.设备型号:
4.设备数量:
5.设备位置:
(二)本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合同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二次。
第二条 维护保养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将采用银行 (承兑汇票/转账)方式支付。向乙方支付 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及配件配用,其中维保费用人民币 元(小写:¥ 元)。零件配件更换,以实际更换据实结算。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即于 年 月 日之前,由甲方采用 方式向乙方支付总费用人民币 元(小写:¥ 元);
(三)乙方在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行 号: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甲方纳税人识别号:
(六)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未包含在本合同及其附件范围内的额外产品或服务,应就增加的内容事先与乙方另外达成单独的书面协议,并向乙方支付费用,该费用不包含在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所载的总费用之内。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在合同签订 日内向乙方提供设备的使用情况及使用说明、保修凭证等相关资料。甲方提供给由乙方维护保养的设备必须完好。
(二)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发生故障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描述故障详情。
(三)由于甲方或第三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下列操作(擅自维修、拆装设备;对装置进行危险性更改;等)造成损坏的,甲方承担全部费用,且本协议维护保养期不因此而延长。
(四)甲方应安排经验丰富的设备操作人员接受乙方培训,使用管理机器,做好清洁维护,提高机器的使用率。
(五)若乙方履行维保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付款。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开始维护保养工作前,将对甲方设备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表明设备存在故障,则应修复后才能进入保养;乙方为修复而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应与甲方另行协商。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为期_____年的(原厂)设备与维护保养服务,自 起计算。乙方应针对甲方设备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服务系统,记录 等信息并可供查询。
(三)乙方应对设备进行 的定期巡检,并于每次巡检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巡检情况说明,设备维修及保养报告以及维修后配件费用表等书面材料。
(四)本合同指定应急维修联系人 ,电话: 。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应于_____小时内响应,并进行故障情况登记,并及时安排其或其他同级技术人员于 个工作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不得超过一个小时),进行故障排除或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直至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则除外)。如遇设备严重故障,当场无法解决的,应提供替换设备,使设备先恢复正常使用,由乙方技术人员与甲方设备管理使用人员沟通具体的维修地点及方式。
(五)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乙方维修时间应遵守甲方要求,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商场正常运营的影响。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整个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之付款义务,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 天内未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事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恐怖事件等。
(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事件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遭受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或经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本合同已失去意义,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六条 通知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QQ: QQ: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双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违反合同规定的维保义务,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瘫痪的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提供的设备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不全面而导致设备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一)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第九条 保密
(一)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双方涉密信息包括:可能获取或知悉的来源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的,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三)双方涉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任一方参与项目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承诺的,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除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境外主体)透露任何涉密信息;不得将涉密信息用于除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五)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情况下任一方不得向中国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及受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六)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七)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提供时,双方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合作结束后,任一方于项目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对方要求方式销毁。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八)任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己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九)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任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条 反商业贿赂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和理解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所取代。
(五)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六)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七)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 年 月 日订立于甲方住所地。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日期: 日期:
维护保养合同适用指引
1.本合同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编制的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对一方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之情形。各设备维护保养当事人可参照使用。
2.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4.本合同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签订合同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应答人:(全称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个人印章)
联系人:
电话:
投递日期: 年 月 日
1、响应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一份:
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如有)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响应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 号(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唱价日起 180 日历日。 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报价保证金。 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2、初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
注:
1、初次报价表应在响应文件的编制中体现。
2、报价应为含税整体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
3、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4、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5、报价限价为100%,超出限价将否决应答处理。
6、成交价 = 预算*折扣率;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
2-1、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
注:
1、初次报价表应在响应文件的编制中体现。
2、报价应为含税整体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
3、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4、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5、报价限价为100%,超出限价将否决应答处理。
6、成交价 = 预算*折扣率;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
3、分项报价表(如有)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
特此授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本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投标代表还应随身携带一份无需密封。
5、参与资格评审的材料(格式自拟)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本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以上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本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如果以上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响应供应商依法缴纳的评审前六个月(不含评审当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本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果以上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本单位非联合体响应,中选后不进行转包和分包。
如果以上声明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以下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如果以上声明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7、企业情况信息表
8、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 /采购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中成交,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后5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供应商如成交,成交服务费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提供详细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必须包含: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特此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9、技术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注: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技术(服务)规范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书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书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10、索引表(供参考)
表1投标人资格检查、符合性检查表
表2 投标人评分索引表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皮带机维修内容及技术参数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TC249X630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
目 录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新余市邮政分公司皮带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新余市邮政分公司皮带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TC249X630 采购预算:12万元,其中维保费用3万元(1年合计),配件费9万元(标准件由服务商提供配件型号和数量,非标件由服务商提供并提供报价清单备案(具体详见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管理费) 采购内容:为全市(含分宜)皮带机共计16台左右,提供全包服务,为设备发生故障后现场维修;免费为使用人员提供培训,包括操作培训、一般维修、联网培训等 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分标包,即为1包采购。 其他内容:
5.1 付款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中标供应商于每季末10日前提交本季度维修清单,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由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合格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维修服务费。
5.2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为每年度内维修皮带机实际发生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和工时费、管理费,具体参照维修内容按照中标折扣率进行计算。),即采购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劳保费、税费、保险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评审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评审材料: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并提供承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4.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承诺内容: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5.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6月03日09:00时至2024年06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缴费并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选择电汇或个人网银支付(注:电汇支付方式须上传汇款凭证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个人网银支付可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响应的,责任自负。
2、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62108037、010-86397110。
3、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响应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响应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唱价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529号2-3楼。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楼1104
项目联系人 :陈校、熊敏翔、罗会京、李金阳
电话:13177781250
电子邮件:chenxiao@cntcitc.com.cn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167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90-6439196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11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11.1 | (一)商务部分的编制(商务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报价函 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供) 资格证明文件(依据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 商务条款应答 应答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其他应答人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二)技术部分的编制(技术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条款应答 2、技术服务方案 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4、其他应答人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
13 | 响应报价 |
13.2 |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响应,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供应商对采购人《技术(服务)规范书》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采购人评审时不予考虑。 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所有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总价。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 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
14 | 报价货币 |
14.1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15 | 报价保证金 |
15.1 | 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标包 到账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在汇款用途栏注明“XX项目(或项目编号)报价保证金”。) 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银行网银转账、银行柜台汇款 注:①每标包每家对应的保证金账户信息不同。 ②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报价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
16 | 报价有效期 |
16.1 | 报价有效期:180个日历日。 |
17 |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7.1 | (1)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电子版(U盘)一份,应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电子版中应含word等可编辑文件与响应文件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各1份,响应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也应包含在内)。 (3)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如出现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
19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9.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
19.2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
22 | 唱价 |
22.1 | 唱价时间:见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唱价地点:见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总则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定义 “采购人”系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系指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采购方”系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货物”系指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所列相关服务。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合格的货物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以及磋商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供应商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采购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采购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澄清。 采购文件的修改 采购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期。
响应文件的编写
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和采购方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组成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响应报价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报价一览表的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响应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响应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价格的增加、成交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响应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供应商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供应商成交后须免费补足,并使采购人满意。 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中适用的报价货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报价保证金
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交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否决。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缴付成交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
2)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5)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6)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报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予以否决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报价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响应将被否决。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报价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17.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7.4 传真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标记
18.1封装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每本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2)“在 年 月 日 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响应文件。
18.3 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操作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采购代理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方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字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与评审
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磋商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其他详见“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唱价。 磋商小组
评审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响应文件的初审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报价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的响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报价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如该供应商成交,则合同价以原报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如该供应商成交,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报价将被否决。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未提交报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签署;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且未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5.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25.9.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5.9.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25.9.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5.9.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9.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5.9.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弄虚作假的行为:
25.10.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5.10.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5.10.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5.10.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5.1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响应被否决;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响应文件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并设最高响应限价。评审委员会按下表评分细则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对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 | 评分标准 |
企业实力 (3分) | 根据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企业荣誉、项目实施能力等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定0-3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企业实力佐证资料。 |
类似业绩 (8分) | 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的类似的业绩,同一业主单位不重复统计,服务项目5个及以上,得5分;服务项目3-4个,得3分;服务项目1-2,得1分; 单个服务项目的合同金额≥10万元,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佐证资料。业绩合同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否则本项不得分。 |
本地化服务能力 (6分) | 1.依据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是否设置常驻办事处,或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常驻办事处,有的得1.5分,无则得0分;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是否有类似业绩,有的得1.5分,无则得0分。 评审依据:相关佐证材料。 2.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项目所在地本地化服务方案,对服务方案的内容、优势、服务保证措施等进行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不具备可行性得0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本地化服务能力佐证资料。 |
响应时长(4分) | 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基础上承诺: 大修7天内(含)修好得2分,大修7-10天(含)内修好得1分,超过10天及无承诺的不得分; 小修24小时内修好得2分,小修24-36小时内修好的,得1分,超过36小时及无承诺的不得分。 需提供承诺,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售后服务(2分) | 在接到我公司皮带机紧急维修通知后,城区内30分钟内到达维修地点的,得2分;30分钟(含)-40分钟内到达维修地点的,得1分;40分钟(含)以上的不得分。 需提供承诺,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项目服务方案 (12分) | 1.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维修人员配置、维修响应机制、皮带机备品备件保障方案、拟派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方案等,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方案进行评审,优得7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2.应急预案,结合本服务项目特点,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对应措施的全面性、科学性、操作性等方面综合评定,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不具备可行性得0分。 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 |
价格部分 (65分) | 价格分65分=维保部分(35分)+配件部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维保部分价格分=(Pmin/P)×35,Pmin为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者,P为供应商有效报价;配件价格分=(Pmin/P)×30,Pmin为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者,P为供应商有效报价。(报价方式统一为: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内容涉及的项目分别进行折扣率报价承诺) |
注:评审过程中凡出示虚假证件、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串标、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投标(响应)或中标(成交)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中标(成交)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并不予返还投标(报价)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作为违约处理。
1、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
2、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计分证明文件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提供并加以说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不清楚的不予计分。
3、评分表中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响应后进行核实,发现造假的一律取消预成交资格并按将作出相应的处罚。
与采购代理和采购人的接触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唱价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有关的事项与采购方接触。 供应商试图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采购组织及因故中断处理方式
(一)本项目经两轮公开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第二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形:
(1)报名或递交文件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不进行唱价,可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供应商只有两家的,可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
2.第二轮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情形:
(1)报名或递交文件供应商只有一家的,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书面同意后,不进行唱价,现场转单一来源谈判。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的,现场转单一来源谈判。
(二)本项目当前序中选人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可顺序启用后序合格供应商做为本项目合作方,也可重新组织招标。
竞争性磋商及最终报价
磋商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和承诺。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推荐成交候选人
30.1 定标原则: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按最终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中第一名为预成交人。(最终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综合评分且报价部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综合评分、报价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其它排序顺延)。当前序成交人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可顺序启用后序合格供应商做为本项目合作方,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30.2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
30.3 磋商小组有权利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磋商小组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30.4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
30.5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30.6 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进行评审结果汇总。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30.6.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0.6.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0.6.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0.6.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30.7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及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公示期为3天。
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响应,以 及宣布本次采购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授予合同
合同的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其响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 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方确认。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签订合同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合同期限:合同约定之日起2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展期一年,最多展期一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成交服务费
36.1招标代理机构接采购人通知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计取。中标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一律按照3000元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 取费标准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36.2中标服务费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35.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第34.1条规定办理,采购人将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供供应商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合同编号:
维护保养合同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得到专业维护,甲方委托乙方对 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护保养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设备信息如下:
1.设备名称:
2.设备品牌:
3.设备型号:
4.设备数量:
5.设备位置:
(二)本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合同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二次。
第二条 维护保养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将采用银行 (承兑汇票/转账)方式支付。向乙方支付 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及配件配用,其中维保费用人民币 元(小写:¥ 元)。零件配件更换,以实际更换据实结算。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即于 年 月 日之前,由甲方采用 方式向乙方支付总费用人民币 元(小写:¥ 元);
(三)乙方在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行 号: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
(五)甲方纳税人识别号:
(六)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未包含在本合同及其附件范围内的额外产品或服务,应就增加的内容事先与乙方另外达成单独的书面协议,并向乙方支付费用,该费用不包含在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所载的总费用之内。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在合同签订 日内向乙方提供设备的使用情况及使用说明、保修凭证等相关资料。甲方提供给由乙方维护保养的设备必须完好。
(二)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发生故障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描述故障详情。
(三)由于甲方或第三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下列操作(擅自维修、拆装设备;对装置进行危险性更改;等)造成损坏的,甲方承担全部费用,且本协议维护保养期不因此而延长。
(四)甲方应安排经验丰富的设备操作人员接受乙方培训,使用管理机器,做好清洁维护,提高机器的使用率。
(五)若乙方履行维保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付款。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开始维护保养工作前,将对甲方设备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表明设备存在故障,则应修复后才能进入保养;乙方为修复而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应与甲方另行协商。
(二)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为期_____年的(原厂)设备与维护保养服务,自 起计算。乙方应针对甲方设备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服务系统,记录 等信息并可供查询。
(三)乙方应对设备进行 的定期巡检,并于每次巡检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巡检情况说明,设备维修及保养报告以及维修后配件费用表等书面材料。
(四)本合同指定应急维修联系人 ,电话: 。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应于_____小时内响应,并进行故障情况登记,并及时安排其或其他同级技术人员于 个工作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不得超过一个小时),进行故障排除或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直至设备恢复正常运行(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则除外)。如遇设备严重故障,当场无法解决的,应提供替换设备,使设备先恢复正常使用,由乙方技术人员与甲方设备管理使用人员沟通具体的维修地点及方式。
(五)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乙方维修时间应遵守甲方要求,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商场正常运营的影响。
(六)乙方应保证甲方整个设备的正常运行,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之付款义务,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 天内未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事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恐怖事件等。
(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在事件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遭受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或经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本合同已失去意义,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六条 通知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
通知地址及联系人: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QQ: QQ: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双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违反合同规定的维保义务,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瘫痪的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提供的设备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不全面而导致设备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已经支付的,乙方应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一)在执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第九条 保密
(一)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双方涉密信息包括:可能获取或知悉的来源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的,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三)双方涉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任一方参与项目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承诺的,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除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境外主体)透露任何涉密信息;不得将涉密信息用于除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五)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情况下任一方不得向中国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及受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六)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七)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提供时,双方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合作结束后,任一方于项目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对方要求方式销毁。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八)任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己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九)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任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条 反商业贿赂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招投标等经济业务往来。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和理解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所取代。
(五)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六)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的内容和含义。
(七)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 年 月 日订立于甲方住所地。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日期: 日期:
维护保养合同适用指引
1.本合同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编制的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对一方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之情形。各设备维护保养当事人可参照使用。
2.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4.本合同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签订合同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应答人:(全称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个人印章)
联系人:
电话:
投递日期: 年 月 日
1、响应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一份:
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如有) 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响应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 号(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唱价日起 180 日历日。 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报价保证金。 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2、初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
包号 | 项目内容 | 维保部分 (折扣率%) | 配件部分 (折扣率%) |
1 | 新余市邮政分公司皮带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
注:
1、初次报价表应在响应文件的编制中体现。
2、报价应为含税整体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
3、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4、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5、报价限价为100%,超出限价将否决应答处理。
6、成交价 = 预算*折扣率;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
2-1、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
包号 | 项目内容 | 维保部分 (折扣率%) | 配件部分 (折扣率%) |
1 | 新余市邮政分公司皮带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
注:
1、初次报价表应在响应文件的编制中体现。
2、报价应为含税整体折扣率,保留两位小数。
3、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4、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5、报价限价为100%,超出限价将否决应答处理。
6、成交价 = 预算*折扣率;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
3、分项报价表(如有)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
特此授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本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投标代表还应随身携带一份无需密封。
5、参与资格评审的材料(格式自拟)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本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以上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本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如果以上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响应供应商依法缴纳的评审前六个月(不含评审当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本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果以上承诺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本单位非联合体响应,中选后不进行转包和分包。
如果以上声明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现声明以下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如果以上声明内容不实,我方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7、企业情况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员工总人数 | 管理人员 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8、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 /采购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中成交,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后5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供应商如成交,成交服务费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提供详细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必须包含: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仅供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填写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单位固定电话 | |||
地址 |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特此承诺!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9、技术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注: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技术(服务)规范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书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书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书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10、索引表(供参考)
表1投标人资格检查、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证明材料页码 | 备注 |
表2 投标人评分索引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响应情况 | 相关说明文件 及证明文件页码 |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皮带机维修内容及技术参数
附件2: 快递设备常用(零)配件规格价格清单 | |||||
配件名称 | 规 格 | 品 牌 | 配件名称 | 规 格 | 品 牌 |
一、皮带滚筒类 | 三、电器元器件类 | ||||
钢扣 | 3#钢扣 | INTAKE | 娈频器 | 1.5KW | 德力西 |
皮带 | PVK3.0 | 永利 | 娈频器 | 2.2KW | 德力西 |
皮带 | PVK3.6 | 永利 | 娈频器 | 3.7kw | 德力西 |
轴承 | 6208 | HRB | 娈频器 | 1.5KW | 台达 |
带座轴承 | 208 | TR | 娈频器 | 2.2KW | 台达 |
带座轴承 | 210 | TR | 娈频器 | 3.7kw | 台达 |
托滚 | Φ50W800 | 自制 | 小型断路器 | DZ47-60 3P D63A | 施耐德/德力西 |
托滚 | Φ50W1000 | 自制 | 小型断路器 | DZ47-60 3P D16A | 施耐德/德力西 |
托滚 | Φ50W1200 | 自制 | 小型断路器 | DZ47-60 2P D16A | 施耐德/德力西 |
头尾从动滚筒 | Φ100W800 | 自制 | AC30模数化插座 | AC30-540 5孔10A | 施耐德/德力西 |
头尾从动滚筒 | Φ100W1000 | 自制 | 熔断器座 | RT18-32 1PX | 施耐德/德力西 |
头尾从动滚筒 | Φ100W1200 | 自制 | 熔断器 | RT18-32 10*38 5A | 施耐德/德力西 |
张紧滚筒 | Φ100W1000 | 自制 | 熔断器 | RT18-32 10*38 2A | 施耐德/德力西 |
张紧滚筒 | Φ100W1200 | 自制 | 小型继电器 | JZX-22F(D)/4Z DC24V 带灯 | 施耐德/德力西 |
主动滚筒 | Φ160W800 | 自制 | 继电器底座 | PYF14A 14脚 | 施耐德/德力西 |
主动滚筒 | Φ210/178W1000 | 自制 | 按纽开关 | NP2-BA42 红色 1组常闭 | 施耐德/德力西 |
主动滚筒 | Φ210/178W1200 | 自制 | 按纽开关 | NP2-BA31 绿色 1组常开 | 施耐德/德力西 |
链条 | 16A单排链条42L | 自强/征和 | 急停按钮开关 | NP2-BS542 红色 1组常闭 | 施耐德/德力西 |
链轮 | 16A单排链条60L | 自? | 按钮触点 | NP2-BE101 常开 绿色 | 施耐德/德力西 |
二、动力类 | 急停开关保护罩 | 孔22带透明盖 | 施耐德/德力西 | ||
电机 | 1.5KW | 台邦 | 信号灯 | ND16-22DS/4-DC24V 红色 | 施耐德/德力西 |
电机 | 2.2KW | 台邦 | 信号灯 | ND16-22DS/4-DC24V 绿色 | 施耐德/德力西 |
电机 | 3.7KW | 台邦 | 信号灯 | ND16-22DS/4-DC24V 白色 | 施耐德/德力西 |
电机 | 1.5KW | 晟邦 | 蜂鸣器报警信号灯 | ND16-22DS/4-DC24V 红色断续散烁 | 施耐德/德力西 |
电机 | 2.2KW | 晟邦 | 四、电线电缆类 | ||
电机 | 3.7KW | 晟邦 | 5芯电缆线 | YJV 3*10+2*6平方 | 金帆宇/起帆 |
电机 | 1.5KW | 诺德 | 4芯电缆线 | RVV 3*2.5+1*1.5平方 | 金帆宇/起帆 |
电机 | 2.2KW | 诺德 | 4芯电缆线 | RVV 3*1.5+1*1平方 | 金帆宇/起帆 |
电机 | 3.7KW | 诺德 | 单芯16平方多股铜芯线 | 金帆宇/起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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