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4年电动行包运输车购置采购公告
金额
6.1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4年电动行包运输车购置ZTSYJ2024-XJT020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SYJ2024-XJT020
经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批准,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4年电动行包运输车购置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资金来源:零小放权资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有效代理授权文件)。
2.注册资金要求
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注: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6.本次询价对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包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存在以下行为的供应商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1)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
(2)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
物资需求明细表及供货要求
1.物资需求明细表
(附表1)物资需求明细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金额 (不含税) | 税率 |
1 | A01 | 电动行包运输车 | | 台 | 1 | 61946.9 | 61946.9 | 13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锦州车务段葫芦岛站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交钥匙工程,达到技术规格书要求
2.项目概况:锦州车务段葫芦岛站2台行包运输车为电动汽车,2016年投入使用,至2024年使用年限将达8年,车辆老化,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故障频发,当地没有该型车辆对口维保单位,不利于站台行驶和作业安全,为保证安全,为车站采购电动行包运输车一台。
3.执行的技术标准:3.1: CB/T31485; CB/T31467.3
4.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5.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6.维保条款:1年免费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制造不良所发生的损坏,供货方负责无偿提供维修及零部件更换。
赔付标准依据:
(1)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合同金额的10%
(2)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其它:原生产厂家进行质保
7.售后服务及要求: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问题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设备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进行赔偿。
8.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8.1:详见技术规格书
8.2:卖方负责将设备以汽车或其它运输方式发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安装及调试,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包括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基本维修等,发生费用由卖方负责。卖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纸质文档2套,电子文档2套),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和保养手册、设备的随机附件、易损易耗件、备品备件清单。
9.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车务段;
结算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车务段;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汇款。
(2)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安装施工等一切工作。
(3)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合同价格10%。
(4)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
期限为1年,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起有效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及安装维护问题产生的损坏由厂家免费更换。处理过程中,如有零部件更换(易损耗材除外),该零部件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顺延,卖方承担更换部件的所有费用。在主要零部件发生更换或修理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整体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5)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合同价格的3% 。卖方出现以下行为时,质量保证金由买方没收处理:质保期内,由卖方原因造成的缺陷,卖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卖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买方可按合同约定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买方可按合同约定向卖方进行索赔。卖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资料必须于2024年7月14日17时前上传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2.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1)公开采购项目请投标人在网上(cg.95306.cn)注册会员,按提示报名响应并上传信息(报价文件)。
(2)直接采购项目请投标人在线下(项目联系人邮箱)上传信息(报价文件)。
五、报价说明
1.报价资料的版式采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使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
2.本次采购物资的报价为不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人:张鹏辉电话:13614067555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24-62080871
手机:15142589593
七、评审原则及方法
1.评审程序:对报价文件的进行资格审查、商务评审、技术评审、报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人。
2.重大偏差的评审认定: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
3.报价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在报价单上签字或没有盖章的;
(2)申请物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提供的技术服务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3)申请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4)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减少或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5)非法人投标(报价)且无法人授权。
(6)物资类项目,应附图片而未附图片的。
4.评审采用最终最低价格法,即所有申请人进行一次报价,选择报价最低且低于预算价同时报价合理的合格申请人为成交候选人。
5.当申请人报价相同时,以系统接收时间顺序为准,先报价者优先成交。
6.报价按综合到站单价予以评定,按包件总价成交。
八、申请人报价资料需提供内容
1.物资报价表及实物图片;
2.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合法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4.报价承诺函。
5.如授权代理人签字,需出具法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提交的资料,须合法有效,同时所有资料均须按相关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异议受理
1、对文件的异议为该项目报名截止前24小时;
2、对询价结果的异议为该项目的结果公示期结束前。
投诉方法:必须实名投诉,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caigouhechake@126.com,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采购供应监督科
电话:024-62080911。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电话:024-62021978
十、报价文件
物资报价表
项目名称: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4年电动行包运输车购置询价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ZTSYJ2024-XJT020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不含税) | 金额 (不含税) | 税率 |
1 | A01 | 电动行包运输车 | | 台 | 1 | | | 13 |
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不含税)元 :
申请人名称 (加 盖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报名供应商承诺书
致: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在“国铁采购平台”上采购项目公告的相关要求。我方报名后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我方同意提供贵公司要求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2、我方愿意无条件遵守贵公司该项目公告中的各项规定,遵照技术要求向沈阳局集团公司提供合格的物资。
3、我方不存在因国铁集团或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报价,或物资供应有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或报价的情况。
4、如我方成为该项目的供货商,我方保证及时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看到并知晓该项目的采购结果公示。在采购结果公示到期并无异议后,按照贵公司的约定要求及时供货并履行相关手续。
5、我方在成为该项目的供货商后,如不按约定要求供货或提供物资质量不合格,则我方同意贵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成交结果并进行退货。如在买卖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顺利履行,则愿意无条件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我方承诺提供的物资对因不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铁路行车、人身事故负责。
6.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此承诺书自我方报名后自动生效。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询价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等)的转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函(代理商适用)
致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规定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询价公告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物资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质量和售后服务由我方负责,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中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加盖公章) | 制造厂名称:(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人部门及职务: | 联系人部门及职务: |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为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防止招投标过程出现腐败问题,我方在本项目的投标中作出如下承诺:
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3.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4.不与询价人、询价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5.不向询价人、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不向询价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8.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伪证、解脱、说情;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询价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