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鹤盛2023年广东纸箱采购,招标人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供货期限内所需纸箱、内衬聚乙烯薄膜袋、标识、垫板等货物的供应及相关配套服务。
2.2交货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湘西鹤盛公司马鞍新厂区或雅溪老厂区。
2.3采购预算:510万元(含税,按实结算,币种为人民币,以下同)。
2.4供货期限:叁年。
2.5交货时间及数量:每批次货物交货时间及品类数量以接到招标人下达的书面供货通知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3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视为满足资格要求。)
3.4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用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③未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书面声明,若书面声明与事实不符,为不合格投标人)。
3.6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7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8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在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双休及节假日除外),①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吉首市乾州新区吉凤街道宏大广场公寓1号13014房),②也可发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至邮箱后,联系代理公司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时0分,地点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会议室(吉首市乾州新区吉凤街道宏大广场公寓1号13013房)。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元)
6.2缴纳时间:2023年9月19日17时0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4投标保证金账户: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西鹤盛原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河溪镇马鞍马鞍工业园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部门: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吉凤街道宏大广场公寓1号13014房(湘西分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