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供电工程
金额
159.54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E6200000600025522261001 159.541573万元 施工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庄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供电工程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的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设备安装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设备安装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注:投标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接收单位为庄浪县招标投标小组办公室。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标段内容: 该项目位于庄浪县县道X048北侧。用地南侧隔县道X048为庄浪县紫荆中学,西侧为庄浪县第三幼儿园,北侧为空地,东侧规划为行政用地。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230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027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19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审判法庭建筑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和强弱电暖通工程、地下停车库、外装饰工程、围墙、挡土墙、入口标志牌及升旗台、电动伸缩门、道路场地、绿化、室外管网、土方平衡、外网引入等。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供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项目名称: | 庄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供电工程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A01-12622700079265086Y-20230914-000027-4 |
招标人: | 庄浪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首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庄浪县招标投标小组办公室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59.541573 |
招标方案: | 该项目位于庄浪县县道X048北侧。用地南侧隔县道X048为庄浪县紫荆中学,西侧为庄浪县第三幼儿园,北侧为空地,东侧规划为行政用地。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230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027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19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审判法庭建筑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和强弱电暖通工程、地下停车库、外装饰工程、围墙、挡土墙、入口标志牌及升旗台、电动伸缩门、道路场地、绿化、室外管网、土方平衡、外网引入等。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供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E6200000600025522261001 159.541573万元 施工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庄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供电工程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的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设备安装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设备安装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注:投标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接收单位为庄浪县招标投标小组办公室。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标段内容: 该项目位于庄浪县县道X048北侧。用地南侧隔县道X048为庄浪县紫荆中学,西侧为庄浪县第三幼儿园,北侧为空地,东侧规划为行政用地。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230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建筑面积1027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19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审判法庭建筑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和强弱电暖通工程、地下停车库、外装饰工程、围墙、挡土墙、入口标志牌及升旗台、电动伸缩门、道路场地、绿化、室外管网、土方平衡、外网引入等。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供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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